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近日公布《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违规举债、“明股暗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但至今没有一个地方或个人因为违规举债被问责。 可以看出,地方政府违规举债也是事出有因,既有体制方面的弊端,财权上交,而事权下放,造成地方政府“缺乏稳定收入”,收支容易出现不平衡现象,举债是解决燃眉之急的需要;同时,地方政府冲动的政绩观,依靠大量投入来换经济的增长,即使出了问题也难以被追责,使大家在举债时毫无后顾之忧。正因为这两点原因,使得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现象屡禁不止,同时也助长了其中的贪污腐败,唯有疏堵结合,方能及时缓解这种“病症”。 首先,让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对等产前提。一个政府也如同一个家庭,唯有收支相平衡,或者收大于支,才能顺利过日子,不闹“饥荒”。反之,收入相当有限,而要支出的事项又太多,那就只能“借钱度日”,勉强维持下去。如果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大家又何须大肆举债,违规冒险呢?找到财权与事权的平衡点,是破解这一违规现象的重点。 同时,加强审计,遏制地方债务乱象。凡事就怕一个“严”字,只要审计动了真格,一些地方的违规举债行为难以“隐身”,会立马现出原形。当前的一些“地下”举债不仅规模难以控制,给财政稳定带来风险,也多体现为长官意志,成为腐败“重灾区”。 应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突破对地方债务的监督屏障。让审计工作弥补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空白,能够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乱象。 最后,让举债问责成为不能碰的“硬杠杠”。一直以来,尽管地方举债现象频发,但没有人因此而被问责,无形之中助长了地方政府举债胆量,借钱的是政府,不用官员个人偿还,即使出了问题,也不会影响到官帽。只有冒险而没有风险,谁还会有举债时“三思而后行”吗?因此,即使中央三令五申,谁又会把制度“纸老虎”当回事呢?只有当违规举债能影响到官位,地方政府举债热情才能降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