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受到处罚。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不良风气,为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四川日报9月3日)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开业庆典等事宜时,不准有以下七种行为: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者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时下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最根本原因还是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只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才能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只有通过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才能使党员干部时时事事处处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真正使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修慎重德,提高境界,净化心灵,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使节俭文明过节风尚蔚然成风。要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