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行为艺术家”又在泛滥:北京,一位女行为艺术家裸体坐铁笼,在街头表演了十天的行为艺术;上海,一位不知性别的行为艺术家在地铁上扮演“木乃伊”,之前还有“超人”、“鹿人”。
于是,我猜“行为艺术”的门槛一定很低,随便哪个人上街疯狂一把,再煞有介事地找个牛哄哄的理由:为环保,为女权,为房奴……甚至,只为“行为艺术”本身,都可以把自己包装成“行为艺术家”。“行为艺术”如此泛滥,已经急剧贬值了。俨然是,我们只要还活着,就完全有资格大言不惭地欢唱——啦啦啦,我们都是行为艺术家!
在电影《喜剧之王》中,周星驰煞费苦心地钻研演技,以“我是演员”自我激励,却终于遇到警方卧底吴孟达——哇,他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演员”,每一天都在表演的“演员”!这个故事的寓意,放在“行为艺术家”身上,简直是太恰当不过了。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不相同,绝无相互重合的生活轨迹,每一天都在真实地“行为”着,岂非全是独一无二的“行为艺术家”?
比如,那些负责买菜的老奶奶们,每天一早提着菜篮子出门,到市场吃力地拎回一篮子肉菜,难道不是在诠释生活的真谛?顺带还用菜篮子宣传了环保?十字街头站立着的警察叔叔,为了交通顺畅承受风吹雨打,难道不是宣传交通安全的“行为艺术家”?小区门口站岗的保安,难道不是创作着关于秩序的行为艺术吗?如此说,只要找到合适的话语帮助诠释,三轮车夫、煤矿工、擦鞋女、中小学生、卧榻病人……每个人都是“行为艺术家”,每一天都在创作行为艺术!
当然,假如如上述所解释的话,一定让“真正”的“行为艺术家”们抓狂——“你懂什么?行为艺术哪有这么简单?”呵呵,还是别吹牛了吧,“行为艺术”不过那么点儿东西,脱光衣服、戴上面具、集体发疯等等,还真有多少艺术的成分在里面?试问,假如“真正”的“行为艺术家”一直保持沉默,不用语言文字去诠释自己的“行为艺术”,不去无限拔高自己荒诞行为的“艺术性”,这与疯狂有何区别?
行文至此,相信“真正”的“行为艺术家”绝不会服气,普通平头百姓也不大敢相信自己。这不打紧,再吹吹关于《诗经》的牛皮吧。我们知道,“诗三百”中的“风”,也是劳动人民在田间地头创作的,平常在劳动之余随意哼哼的小曲儿,还不是成就了经典的诗歌艺术?所以,我们根本不必妄自菲薄,不要被光怪陆离的“行为艺术家”吓倒,我们只需相信自己也是行为艺术家,每一天都在兢兢业业地表演行为艺术。那么,这一切就自然梦想成真,超级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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