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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访谈录:故乡是一条永远流动的河

时间:2012-12-11 19:59来源: 作者:谷风冀雨 点击:
莫言觉得语言就是一种说服力。对语言的技术化的量化的分析是很困难的,有一些可以量化,比如常用的词汇;但作家的语感是无法量化的,语感是有独特性的,我们读鲁迅读沈从文,差别是很明显的。我相信让鲁迅和沈从文讲同一个故事,两篇小说都会是好小说。在这个

  与莫言对话,是对自己的一次挑战。大凡熟悉莫言小说的人,莫不在他汪洋恣肆的语言之海中漂浮,并时有晕眩之感。而莫言的叙述,总让人忘不了什么是小说的“纯粹”。按约定的时间找到莫言的家,除了一张醒目的世界地图之外,就是已经摆在桌上的莫言准备好送我的高密东北乡的剪纸和泥塑老虎。于是,访谈就在这种意外的欢喜和绵绵透出的质朴乡土之气中开始了。
  
  胡编乱造是一种考验
  
  问:您的创作一直都把视线定格在农村。中间当然也有城市题材的,但只是极小的部分。可以说,一直关注农村表现农村,您是中国作家中为数不多的一个。而您的农村题材的写作,又和一般的作家有很大的区别。能否请您谈谈您的这种写作选择。
  
  答:我觉得这好像是一种命定。我想一个作家能写什么能怎样写,大概在他二十岁以前就基本决定了。刚开始写作时,一般都是写熟悉的生活。我最熟悉的生活,当然是农村。我21岁时才当兵离开家乡,当了3、4年兵后开始学习写作,部队生活也了解了一些,但刻骨铭心的记忆肯定还要回到当兵以前。我在当兵以前惟一的一次出远门是去青岛。73年的春天,送哥哥和侄子去青岛坐船,那次去青岛是我当时生活中的一次重大事件,也是我们村子里的一件大事。我们村有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到过县城。我开始写作时,虽然四人帮已经粉碎了,但极左思想的影响还是很厉害,很多有名刊物的编辑给我们讲课也说要抓重大题材,要有政治敏感性。当时我就天天看报纸,听说刘少奇要平反了,我就写了一篇《老贫农怀念刘主席》的小说,等消息公开了,我的小说就到了编辑手里了。事实证明这样的小说是不行的。当兵头4年其实我也没有离开过农村,新兵训练没有结束,我就被总参下属一个部队抽调去了,到驻地后,心凉了半截。一个破败的小院子,两三排平房,一边堆着陈年的煤堆,旁边就是露天厕所,半个篮球场,绳上挂着军队家属晾的孩子的尿布,满院子跑的是鸡,前面是老百姓的庄稼地,左边是老百姓晾粉丝的地方,就是后来的龙口粉丝,后面就是制造粉丝的作坊,臭气熏天,根本没有苍蝇和蚊子,估计它们都被熏跑了。右边是老百姓的牛棚,里面拴着人民公社的牛或马。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呆了四年。这个地方比我的家乡还破烂。过了这个寻找重大题材的阶段后,我考到了解放军艺术学院。接受了各种各样的文学思潮的冲击,冲掉了原来脑子里带有很浓政治色彩的文学观念。这时候我意识到最重要的是借各种外力来冲破我们原有的文学观念,通过这个过程发现自我找到自我,找到自我也就找到了文学。这时候写的《大风》《石磨》,就开始开启了我的少年记忆和农村记忆,这种状态以《透明的红萝卜》作为标志,它发表以后,我再也不愁没东西可写了。《透明的红萝卜》得到肯定以后,我有了一种强大的自信:我什么都可能缺乏,比如才华等,但就是不会缺乏素材。20多年的农村生活,就像电影连环画一样,一部接一部地纷至沓来。它都可以写成小说,都可以用语言描述出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的城市题材写得比较少的原因。因为农村题材还没有写完,不断地有东西出现。当然客观地说,如果我不当兵离开农村,而且也在那个地方走上了文学道路,我写的肯定也是农村生活,但那样情况下写出的农村生活跟现在写的农村生活肯定是不一样的。因为我进入了城市,接受了城市的文明,受到了职业化的文学教育,对我回顾自己的童年、发现自己的童年非常有作用。没有职业化,以前那些东西都不可能成型。用了这种文明催化剂后,它一下子该凝固的凝固了,该变色的变色了,一切都明朗了。也就是说尽管我写的是农村题材,但城市是对我起作用的。没有城市也就没有现在这样的农村题材的小说。当然后来我的一些小说中也不纯然写农村,像《酒国》那个长篇。
  
  故乡是一条永远流动的河
  
  问:您离开农村已经很长时间了,就算我们常说的童年记忆,也会有用完的时候。像很多从农村出来的作家,他们写了几部之后,可能就没有什么好写的了,转向了别的题材。而且您现在生活在北京,难道北京的生活经验就没有冲击您的农村记忆吗?
  
  答:我是1976年当兵的,尽管当兵头几年还是在农村的环境里,但按照习惯的说法,当兵就是参加革命,只要是吃国库粮就算参加革命了,那我“参加革命”已经28年了。82年从河北山沟里调到延庆,84年我考到军艺,延庆是北京的地盘,所以说我到北京已经有20多年了。为什么我的小说中始终没有出现北京呢,因为我觉得我的农村题材还没有写完,还经常冒出一些让我激动的觉得有意义的东西想写。另外一个,有些作家的个人经历1、2本书写完后没有可写的了,或转向写别的东西了,我觉得我大概能知道其中的原因。比如50年代的一些老作家,他们写的是亲身的经历,比如剿匪,当武工队员,小说中很多是照搬了生活,无非是加了点文学工而已。但为什么这些小说出来后那么感人?因为生活中确实包含了很多超出人想像的东西,比如《林海雪原》。东北森林里的剿匪本来就很传奇很惊险,如实记录下来就会很好看。所以他们第一部作品一般是很轰动的,尤其是50年代,小说比较少,每一部小说的出版都是一件大事。但写完这些后就没什么东西可写了,再写就编造了。我看过曲波后来写的的《山呼海啸》《桥隆飙》,还看过那个写过《野火春风都古城》的李英儒重获解放后写的一部长篇,编造得太过虚假,令人啼笑皆非,跟他们的成名作无法相比。小说家要不要编造?当然要。不编造不是小说家,胡编乱造甚至不是一个贬义词。但怎样编得真实有说服力,这就是对一个作家的考验。这个能力就是用自己的情感来同化生活的能力。为什么我们这代作家可以持续不断地写,就是因为我们掌握了一种同化生活的能力。同化就是可以把听来的看来的别人的生活当作自己的生活来写。可以把从某个角度生发想像出来的东西当作真实来写。这种用自己的情感经历同化别人生活的能力,说穿了也就是一种想像力。当编辑的大概都有这样的经历:有的作者说我写的都是真的,是真的发生过的事,是我家里的事,但你一看还是觉得虚假。有的人就是编,但读来却感觉逼真,仿佛写的就是自己身边的事。这就是作家的能力。要达到这个程度,第一就是要有一种煞有介事的具有说服力的语言,当这种具有说服力的语言确立以后,读者马上就会建立起一种对你的信任。比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那肯定是瞎编的,吹得无边无沿,但他就是确定了一种腔调,吸引了你,文本和读者建立了一种信任,达成了默契。有些明明是真的事情,但写出来别人感觉假,那就是语言不过关。再有就是没有深入到人物的内心里去,描写的是事情的过程,这就是你并没有准确地把握到人物的性格。当然鲁迅也说过,你要写刽子手未必真要去杀人,这就是要求作家应该有想像力,这种想像力就是当你写刽子手时你就应该把自己想像成刽子手,深入到刽子手的内心里去。也就是说,当你写一个人物时,这个人物应该在你的头脑里活灵活现,像相处多年一样。《檀香刑》就是这样写的。我现在生活在城市里,每天都有无数的信息。你看我现在好像闲着,其实头脑里一直在忙碌着,哪一个信息有文学价值,头脑里马上就会有一根神经兴奋起来,就像电脑里程序的待命状态一样。发现小说素材,马上就会反应。城市的生活好像是封闭的静止的,但记忆中的故乡是一条河流,在不断地流动着,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过去。
  
  我的小说语言来自故乡民间
  
  问:您曾经说过,“故乡和人是有血脉关系的,尤其对小说家。故乡释放了无穷的自由,但对我是一种束缚。”“不管将来有多少故事,有什么经历,也还是要把它放回到故乡的情景之中,这样你的故事才能活,哪怕你的故乡是一个马店,但这个道理也是会通用的。”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故乡和童年记忆在一个作家身上的烙印如此深表现如此强烈的,您是突出的一个,无论故乡还是童年记忆,在一般作家身上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淡化,但在您身上,我的感觉是,随着您离开故乡越远,年头越长,它们没有淡化而是在不断地强化,不断地被突出。从“小黑孩”开始,一直有一条线联系着,从来没断过,虽然他们中间有不同有变化。除了您前面说的原因,还有没有别的原因?为什么所有的东西都放回到故乡里去了?
  
  答:故乡对作家是一种限制。这个限制首先指的是经历上的,当然这种限制我们后来可以突破。比如我离开故乡二十多年了,经历会慢慢用完。但当我把这种情感经历变成一种情感经验,就一下和后来的生活接通了。我把在农村训练出来的思想方法感情方式,用来处理后来听到的别人的故事,用我的童年记忆处理器,它一下就把故乡生活这个封闭的记忆和现代生活打通了。(记:也就是说,现在您的故乡是开放的。)对。它是开放的,是一个无边的概念。所谓故乡的限制,我觉得更是一种语言的限制。一个作家的语言有后天训练的因素,但他语言的内核、语言的精气神,恐怕还是更早时候的影响决定的。我觉得我的语言就是继承了民间的,和民间艺术家的口头传说是一脉相承的。第一这种语言是夸张的流畅的滔滔不绝的,第二这种语言是生动的有乡土气息的。在农村我们经常看见一个大字都不识的,当你听他讲话时你会觉得他的学问大得无边无沿。他绘声绘色的描述非常打动人,语言本身有着巨大的魅力。炮人炮孩子,尽管你知道他是瞎说八道,但你听得津津有味,因为你会把它当故事听,这是一种听觉的盛宴。我想我的语言最根本的来源就在这。第三,我想,是中华民族的传奇文学的源头,或者是一种文学表达的方式。传奇文学主要是靠口口相传的,越往前推,识字的人越少,当然现在大家都认字了。口头的故事本来就是经过加工的,每一个讲述故事的肯定要添油加醋,所以200年前一件普通事,经过口口相传,到现在肯定了不得了。所以说,第一从语言上第二从经历上,故乡对人是有制约的。尽管后来我看了很多西方的翻译过来的著作,也看了很多我们古典的文学作品和当代的,但为什么我的语言没变成和余华的一样,为什么我的语言和苏童叶兆言的不一样,虽然我们后来的基础都差不多。我和余华是鲁院同学,听的东西都是一个老师讲的,看的书也差不多,但我们的语言风格差别是十分鲜明的。王安忆作品中的上海乡下,苏童的苏州,我觉得都是故乡因素的制约在起作用。这一方面是好事,一方面也是坏事,是无可奈何的存在事实。这样更多的作家才有存在的价值。当然大家都试图在突破,试图在变化自己,但深水的鱼到了浅水就难以存活,是一个道理。我们现在能做的是千方百计把这种限制变得有弹性一点,努力地增长它,往里面填充新的材料。我必须把故乡记忆故乡经历的闸门打开,必须把它从死水变成流动的河流,必须要学习学习再学习,任何新鲜东西都要努力地去接受,天南海北发生的事都要过滤接受。这样说,我小说里的故乡高密东北乡完全不是一个地理概念了,真实的高密东北乡和它已经完全不是一回事,它是一种文学的情感的反映。而且我小时候的高密东北乡和记忆里的也不是一回事,比如我现在回老家,就发现哪还有高密东北乡啊,完全不是一回事。但母本还是过去的那点东西,比如说河流,街道,而且还有很多传说中的,并不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清朝的事我不可能知道,凭的是邻居乡亲在茶余饭后或田间地头休息时说的话和典故,那些都变成了我的东西,而且可能长时间保存突然在某一天被激活。台湾一个作家写的《旱魃》,我看到第三页的时候就猜到了他的结尾,觉得那就是我的故事,我在十二三岁时听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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