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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临时代课老师贾灵敏:劳动法不适用于我们

时间:2013-12-04 16:48来源: 作者:天涯《江湖》第12期 点击:
1、我当了十六年的临时代课老师 《江湖》:贾老师,您好!作为一名教龄二十余年的中学教师,能请您谈谈曾为人师的那段经历吗? 贾灵敏:我是84年参加工作的。当时师资严重缺乏。1984年6月,二七区文教局在齐礼闫学区选了一所学校进行改革试点,公开向社会招

  
  1、我当了十六年的临时代课老师
  《江湖》:贾老师,您好!作为一名教龄二十余年的中学教师,能请您谈谈曾为人师的那段经历吗?
  贾灵敏:我是84年参加工作的。当时师资严重缺乏。1984年6月,二七区文教局在齐礼闫学区选了一所学校进行改革试点,公开向社会招聘一批年轻教师。经过考试和选拔,我和另外九名年轻人有幸进入了教师的行列。此后,文教局给我们发了工作证。当时定性为民办教师,工资由学区统一发放。我有幸经历了85年的第一个教师节!寒来暑往,有辛苦、有快乐;有付出、有回报;多次获得优秀班主任、优质课代表、先进工作者称号(区县级)。后来,参加了职评,再后来,不知什么时候竟成了临时代课老师。这一临时,竟是几十年!
  《江湖》:1984年至2000年间,您的工作被官方定性为临时代课老师。当您被剥夺教职时,官方的说法是什么?实际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就您所知,有和您同样遭遇的教员吗?
  贾灵敏:我们学区有六个和我一样情况的。我们在08年曾一起到教育部门反映过我们的问题。当时二七区文教局给的回复是:我们是临时代课老师,应该辞退!一个教师被辞退,竟无任何站得住脚的说法,让我无语!劳动法竟不适用于我们!我们辛辛苦苦在教师岗位工作了几十年,到最后养老无望,无任何补偿,这合理吗?
  2、现实的不公让我无法面对孩子们
  《江湖》:老师您在2000年以后去到私立学校教课。与先前的教职经历相比,在待遇及各方面有何改变?
  贾灵敏:2000年后,我到了私立学校代课,一直工作到2010年10月。那里的待遇比在公立学校好,工资比原来多了一倍。原来每个月四、五百元。按课时给工资,我的普通话证等都是在此期间考取的。
  《江湖》:2010年老师自动请辞离开了您关心的学生和热爱的教育岗位。请问您当时是怎样权衡与取舍的?其后您投入到3年多的维权抗争中,请问在这期间您是如何维持生计的?
  贾灵敏:遭遇强拆后,因无法面对现实,无法面对孩子们,不知怎样告诉他们现实中的不公。再者,觉得地方政府公然违法,随意绑架拘禁百姓,尊严比什么都重要。我辞去了工作!要通过法律讨回公道!三年来多的维权抗争中,我依靠丈夫的工资生活,有时亲戚也给予一定的资助。我现在也没有固定的工作。不上访时,偶尔会代几节家教课。
  3、要靠法律维护正义
  《江湖》:2010年住房被强拆后,您在废墟上搭建起了窝棚,顽强抗争维权近800天。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郑州市政府有无给您任何说法或承诺补偿?
  贾灵敏:我没有与郑州市政府对接过。我的事情一直是淮河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负责。我的要求是:走法律程序,一切以法律为准绳,要求立案!二七区的王区长挺开明的,他曾就我家的事情给我道过歉。他当时还说等我儿子大学毕业后,给我儿子安排工作,按齐礼闫的标准赔付房子,我挺感动的!而其他工作人员一到重大节日就约我谈问题,过后又说他们不做主!
  《江湖》:对于回迁面积及赔偿标准,您有什么具体要求?
  贾灵敏:第一,我要求他们把我的房子回复原状!
  第二,我要求法院立案彻查:谁违规把我整成钉子户!谁无证强拆了我的房子并非法拘禁了我!
  《江湖》: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拆迁城中村本来是很常见的事情。在齐礼阎村的旧城改造中,因为某些事迹,您成了网络上冥顽的“钉子户”。有没有想过这种“小我”的抗争会给当地的整体利益带来的损失?在整个村子中,就剩下您坚守到现在,有没有觉得自己“特立独行”?
  贾灵敏:如果整体拆迁是违法的,说明整体利益都在受损,我的抗争是合法的,是依法维权。我只觉得违法成了社会常态,依法维权的变成了“特立独行”。这才是这个社会的悲哀,是中国法律的悲哀!
  另外,我村的拆迁并没有结束。兴华南街两边的房子至今都没有拆,照常营业。为什么没有城管去打砸,去强拆,二七区为什么不在网上发声明?难道这些房子有什么后台吗?
  《江湖》:据了解在没有经过审批和许可的情况下,开发商在齐礼阎城中村改造土地出让前,就先行开工建设商品房,对于这种走过场的程序倒置您怎么看?商品房项目进行得如火如荼,而本应优先建设的安置房却无人问津。包括您亲人在内的乡民们是怎么面对这样的困境的?
  贾灵敏:这是严重的违法违规!乡民们也很无奈,想维权,法院又不立案,又怕上访被抓!
  4、这些诉求——与拆迁无关
  《江湖》:2012年4月,二七区政府曾就您的诉求发表《郑州市二七区回应关于贾灵敏有关情况的说明》。其中涉及的一些情况也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提问。文中提到:您希望解决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待遇问题,“民专公”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吗?
  贾灵敏:民转公需要的条件是要参加88年的职称评定。拆迁时,我是根据相关规定,只是主张了我的知情权,并指出他们违法违规的地方,竟遭打击报复,被整成钉子户。我反应的是非法暴力拆迁问题,二七区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却把这个问题高调抛出,故意混淆视听。对于二七区的造谣帖,我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江湖》:关于您的诉求中提到您丈夫户口回迁一事,二七区回应:这是不合理的要求。对此您能解释一下吗?
  贾灵敏:我丈夫的户口问题是09年前根据齐礼阎的村规民约提出的。当时村规民约规定:考上大学的学生,如户口迁出本村,给一万元钱,不再享受村民福利待遇。毕业后,如回迁户口,需交回当时领的一万元钱,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我的丈夫是考大学出去的,当时没有拿村里的一分钱,我们当时是依照村规民约提出的要求。这个与拆迁没有关系!
  5、城管是现行体制的寄生者
  《江湖》:您在微博中曾多次写到抗拆期间与城管有过交锋。当地城管给您的印象如何?在整个中国社会中,城管又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
  关于“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的舆论一直在网络上发酵。有人说,如果在终审中夏俊峰仍被执行死刑,中国的法制将会倒退二十年。您觉得“夏俊峰案”对我国的城管制度产生了哪些冲击?它是否能为废除城管制度提供某种契机?
  贾灵敏:他们给我的印象是——法盲加无赖!他们的角色是替地方政府和官员执行一些违法行政,然后代人受过!
  “夏俊峰案”反映了城管制度的违法,激起了网络要求废除城管制度的呼声。但他不会成为契机,因为当下地方官员为了“创文”等面子工程,需要城管用违法的手段给他们创造政绩!他们会极力袒护城管的存在!
  6、也许牺牲能让人警醒
  《江湖》:您说过,这个社会需要有人牺牲生命。对于自焚抗争一事,您能谈谈当时的情况吗?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念头?您的亲人又是怎样看待这件事情的?
  贾灵敏:2012年8月21日晚,当我得知有人强拆我的窝棚时,在北京看病的我立即拨打0371-110报警。其中数次被挂断,从天黑到天亮,在我们不停地拨打110的报警声中,路人被打伤,家中七人被绑架走,我的家荡然无存。他们连我一个小小的窝棚都不准留下,我当时就绝望了。回郑州后,看到强拆过后的现场被围起来,我砸开挡板,废墟和原来一楼幸存的两间房子无影无踪。我刚到家,淮河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就到了现场,并告诉我他们不知道是谁拆的我家!天啊!我不知道是谁实施的暴行!报警不管用!只能以死抗争!当时我认为,也许牺牲能让人警醒,能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家人坚决反对我这样的做法,他们说民不与官斗!
  7、政府要敢于让人民说话
  《江湖》:拜读过您博客的网友们都知道,您不但坚定地抵抗政府强拆,更时刻关注各地维权时事。其中令您感触最深的事件是什么?
  9月,“兰州退休教师陈平福涉嫌颠覆国家罪”的事件再一次引发了舆论的关注。您觉得陈平福的命运与您是否有相似之处?
  贾灵敏:感触最深的是钱明奇事件。最大的感悟是有法不依,政府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比如我的事情:从10年6月开始,我数次到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每次都被法院以“政府行为”给拒绝了,甚至拒签了我的中邮专递!公安系统也是这样!
  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工作了大半辈子,突然就失去了工作,无法养家糊口,老无所养,合理的诉求竟遭地方政府的打压,这是我们的相似之处!陈平福老师的言论,首先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陈平福老师在互联网发表文章,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一个政府,要敢于让人民说话。
  8、“国民教育”应该更宽泛
  《江湖》:9月份是传统的开学季。可在香港却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反“国民教育”的运动。对于这场运动的定性外界评价不一,但可预见的是港人已取得初步胜利。这是否意味着现代教育体系中“国民教育”正遭到越来越多人的摒弃?
  香港人的抗争,其实是对个人权利的抗争。您觉得在这方面香港给大陆提供了哪些借鉴或教训?
  贾灵敏:“国民教育”的涵盖应该很广。它应该包括政府的义务、公民的权力、祖国的文化传承、河流山川、道德良知等等。不要将它泛政治化。
  香港的反“国民教育”告诉大陆:大家有“拒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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