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上骇人听闻的“9·11事件”发生后,美国总统布什在一次公开讲话中在愤怒谴责制造该血腥惨案的恐怖主义分子时说出了这样一句非常简单的话,即“What our enemy has started we must finish.”有一位学生问我,这样一句话究竟应该如何翻译?能不能翻译成“血债要用血来还”或“以牙还牙”?我感到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说明这位学生很善于思考。从语言本身来看,这句话十分简单,只要有最基本的中学英语词汇和语法知识都应该能理解其表层意义。如果不考虑语言使用的具体情况,可以说一般学过英语的人都可以翻译。然而,问题就在于语言的使用总是有特定的语境的。向我提问的学生也正是因为考虑了这句话使用的特殊语境才提出了“血债要用血来还”的建议。然而,我认为这样的翻译还不够妥当。为什么呢?原因首先在于布什的原话并没有使用任何过激的词语,表面上似乎还保持着“平心静气”的雅士风度,汉语一这样翻译就变了味道,把“血”和“牙”字直接说出来似乎违法了人道主义的原则和一般美国人所信奉或声明信奉的基督教的精神。
但是,如果我们只是根据字面简单翻译成“敌人已经开始的,我们必须结束”似乎也很难体现布什原话棉里藏针的锋芒。而且,由于汉语思维习惯与英语不同,自古以来的传统就是讲究修辞文采,这样翻译也显得很苍白、乏味。
经过反复思考,我想到了以下几种翻译方法:
既然敌人把事端挑起,我们就要奉陪到底。
既然敌人已经登台,我们就必须收场。
既然敌人首先兴风,我们就要最终做浪。
其实,第三例的翻译还使我想到了另一种可能的第四种译文:
既然敌人腥风做浪,我们就要血雨收场。
但是,考虑到前面所说的应该保持“藏而不露”的原则,最后我考虑第四种译文还是不可取的,因为“血腥”在字面上表现了出来,这违背了布什的本意。
在前三种译文中,具体究竟应该选择哪一种,这是可以根据对布什讲话全文的翻译的风格决定的,不同的译者完全可以采取不同的译文,使之与其译文的整体风格相一致。
这个例子充分说明,翻译往往有多种可能性,翻译的技巧也多种多样,但无论如何翻译,总体上都必须在把握英汉语言思维差异的同时考虑到原文的风格。比如,以上所有译文中都无一例外地使用了“既然……,就……”的结构,这是因为英语的话语往往倾向于使用整合的一元结构,能用一句话或一个词组表述的就不用两句话或两个词组表示,而汉语思维具有一种二元结构倾向,能分成两部分的就尽量分开,前一部分可以是时间、地点、条件、目的等外围成分,或者是话语的主题(与英语的主语不同),后一部分则是人物与事件等内部成分或对主题的表述。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在把握英汉语言思维差异的前提下,灵活处理以求贴近原文语气是最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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