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国社科院法学发布《法治蓝皮书(2014)》,课题组分析2013年腐败查处情况后发现,被查处的腐败公职人员中司局级占多数。课题组预测,在高压之下,腐败公职人员在国内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因此,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可能加剧,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裸官”的监管。(2月25日 人民网)
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明显特点是坚持“四个一起打”,即:苍蝇老虎一起打、上头下头一起打、贪贿腐败分子与作风败坏的腐败分子一起打、在职的与退位的一起打。2013年,中国反腐败硕果累累,成绩显著。所以,在反腐势头不减的高压态势之下,腐败公职人员在国内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小以至于权威提醒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可能加剧。
其实,腐败公职人员外逃我们并不陌生。并且,从历年来官员外逃的案件来看,大多数均涉及经济犯罪。而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截至目前在国内利用职务犯罪后潜逃境外的各级官员也不在少数,分析诸多出逃事件,不难看出“聚敛财产—海外安家—资产转移—择机出逃—滞留不归”是贪官外逃的一般步骤。同时也逐渐形成一种贪官“贪了就跑,跑了就了”的现状。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抓回国是他们的必然下场。去年,潜逃境外长达14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余国蓉被抓回国的下场,无疑是给已经潜逃在外或者正处心积虑有此想法的官员敲响“丧钟”,警告他们以为潜逃国外就能“安全着陆”的道路“就此不通”。
所以,在笔者看来,既然公职人员外逃的情形已经潜在存在,有关部门应当密切关注这一现象,加大对“裸官”以及其他可能外逃公职人员的监管。同时,日常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莫贪污,伸手必被捉”的观念,只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真正的寻找到人生“出路”。(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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