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大成网爆料台留言称,9月17日下午3点半左右,其70岁的父亲到成都市培华路社区办事,与社区工作人员生发口角,被社区工作人员打伤,至今尚未得到妥善处理。(11月16日人民网) 社区是一个最基层的服务机构,其担负着为居民提供服务的职责,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本应将服务居民作为己任,可其却将拳头挥向办事居民,对一个70岁的老人下很手,其举动让人难以释怀。在各地纷纷开展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全社会积极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当下,还出现如此的奇葩行为,刺痛的恐怕还不只是公众的眼球,不得不说是法治之路上的一个负面形象。 从该事件暴露出该工作人员服务为民的思想缺乏。倘若该工作人员心中存有一点服务为民的思想认识,也不会拳打办事居民,更何况是一个70岁的大爷,难道其拳头就是对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诠释?这就是视群众为亲人的做法?其打伤的不仅是大爷的身体,也打伤了群众心,打疏远了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和距离。其虽然不是"官",只是一个工作人员,但却染上了官僚主义的恶习。真不知道其在反"四风"转作风中都反了啥?又转了啥? 该事件透射出该工作人员不习惯群众的监督,甚至是害怕群众监督。面对大爷的询问和疑惑,为何不能给予耐心热情的解答?难道在其看来面对群众时"惜字如金"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当听到"投诉"二字时就按捺不住自己的拳头,如果你工作尽责,服务到位,为何害怕监督投诉?其挥出的拳头正好说明其害怕群众、害怕监督的思想软肋。 该事件恰恰说明该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的空白。常言道,冲动是魔鬼,在其挥拳之时,不知其是否想到自己的行为或将给自己带来违法的严重后果,到底是对治安处罚法一概不知,还是习惯于"权大于法"的思维?哪怕是作为社区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也是必须的,难道其对"依法治国"的理解就是"依拳办事"?其可知道,冲动必有惩罚。 该事件从9月17日发生到现在已两个月时间,事情的解决之路为何如此漫长?也不能怪有人质疑存在袒护之嫌,因为相关部门毕竟给人提供了质疑的空间。其拳打老人到底是否涉嫌违法,是否违反社区规定,都应明确地给公众一个交代,并不是轻描淡写的 "批评教育"带过。至于提到的其是街办招聘人员,这其实已不是问题关键,哪怕是一名临时工,也改变不了其为社区工作人员的身份。解铃还须系铃人,毕竟社区的形象还需要自身来维护,绝不能让"不要找社区麻烦"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 笔者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可如今已发生了,就要实事求是地开展调查,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及时妥善解决,有错不可怕,怕的是一错再错,将社区形象置于更大伤害而不可挽回的地步,相信这也是社区干部们不愿看到的。该事件值得广大基层工作者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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