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观念上看,认为彩礼越多婚姻越稳定,以及不要彩礼的人为数并不多,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高额彩礼固然不合理,但婚姻不要彩礼也是根本行不通的,不管多少,要一些彩礼还是很必要的,尊重传统这是人们主要的价值取向。从现实条件看,目前农村是男婚女嫁,女儿一旦出嫁就算是男家的人了。过了门的媳妇不仅给男家添了一个劳动力,也使女家少了一个劳动力,而且将来生育子女均属男家。因而,一定彩礼具有对女方家庭补偿的意义。正如某县一位妇联的同志所讲:“某些索高价的当然不对,必须制止。一般情况要些彩礼也在清理之中,女儿毕竟是爹娘一口奶,一口饭养活大的,就算是抚养费也应当给一些,而且花一些钱也有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
从习俗的角度讲,彩礼自古就含有不许悔婚之意,唐律规定:“聘财无多少之限,即受一天以上,并不得悔。”婚姻的巨大支出也表明农村家庭对子女婚姻的重视程度,农村婚礼的功能远远超过了城市,它是表明双方合法结合,并让村里的人们认可承认的关键性步骤,它比政府颁发的结婚证书更具合法性与权威性。
习俗,本来就是在人们的互相模仿中形成的,80年代以来,一些经商作买卖、搞项目承包、开工厂、跑运输的农民,率先从贫困的海洋中脱颖而出,他们有了几辈子都役有见过的大量钞票。然而,由于文化水平低和社会条件的限制,他们既无成为真正的“资本家”的抱负,也无短时间内一跃而成为富翁的心理准备。于是,千百倍于正常要求的钱财,化作了沉重不堪的枷锁,套在了他们那发育不良的脖颈上和心理上,诱发了他们把人类固有的权势倾向、虚荣倾向、挥霍倾向、追求刺激的倾向等全部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
他们在婚嫁的阵势、排场、金额上充分展示了金钱的风采。以此来炫耀乡里,耀祖光宗,扬眉吐气。尽管彩礼也好,排场的婚礼也好,这些消费方式都不是什么新花样,这些人的心理素质及他们所处的社会文化心理背景,决定了他们连在挥霍方式的创造上也决无新的建树。
然而,这些人的豪华婚礼却是一种示范,它引导着一般收入的家庭互相攀比,在姑娘之间,小伙子之间,家庭之间的这场竞争比赛中,彩礼与婚礼的花费便开始扶摇直上了。虽然这场比赛中绝大多数家庭都无法承受高额的开支,但是,示范在前,竞争者在旁,自己固有的从众心理和不甘人后的攀比心态,再加上城市婚礼与大众传播媒介的刺激,这一切都形成了无形的社会压力,犹如猛虎追人,不得不跑,身不由已。
这正是习俗的作用。
摘自《山西民俗与山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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