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晚10点半左右,广东东莞市虎门镇发生一宗持刀抢劫案。一男子手持匕首抢劫过路两名妇女,其中一名妇女怀有身孕。一旁的几名理发店员工见状后出手相助并追赶劫匪,其中一名与劫匪搏斗的员工阿彬(化名)被劫匪同伙刺伤。劫匪逃离后,被劫孕妇说了句“你们受伤与我无关”后,留下电话号码离开现场。其留下的电话号码后来被发现是空号。
便捷的网络将近世名臣林则徐销烟之地所发生的当代人情冷暖故事传遍千家万户,各色网民议论纷纷。有的认为,道德同个人利益追求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不必指责“理性经济人”的趋利避害,应该批评国家的法律体系与福利制度不完善;有的则认为,抓歹徒是警察的事,阿彬的冒险就没必要,结果吃亏;另有网民说,金项链抢了就抢了,不比生命更要紧,孕妇并没有要阿彬去受伤,“你们受伤与我无关”就是实话;有的还说,不敢留名的毕竟并非只有东莞孕妇一家,何须批评?
我不属于道德主义者,既没有资格也不赞同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参与对东莞与其同伴的舆论攻伐,但对许多为两位女性作辩解的论据与论点,我不敢苟同。我关注的焦点在于,当东莞孕妇留下一个虚假的电话号码时,她不仅扭曲了自己的身份,也充当了心灵的暴徒,加重了对施恩者的伤害,玷污了未来母亲的形象。这怎不令人扼腕?
不妨先分清事实评判、价值评判与因果分析等层面,该就事论事的,还得就事论事,不要把话扯开。是非与利益之间究竟谁最重要?个人固然都有选择的权利,不可强求,但如果群体与社会都把利益置于是非与道德之上,那就是灾难;即便是理性经济人,也不应该漠视经济伦理的丛林角色。东莞孕妇所言“你们受伤与我无关”是否成立,她们该不该留下假电话,该不该如此冷酷,才是问题的关键。
有的网民说,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是政府的应尽之责,见义勇为应由政府立法买单,任何制度的设计都不能建立在“六亿神州尽舜尧”的道德基础上。此类思考不无深刻之处,我的意见是,公序良俗的构建既需要法律的强制,也离不开道德与良知的软实力,二者缺一不可。纵然言必称欧美,国家法律体系与福利制度都并非必然催化人性的善良与真诚,更不能取代,不必为自私自利者开脱道义上的责任。
即便如今一些地方世风日下,民众也并非都在为金钱与利益而活着。东莞即使缺乏对弱者的同情,至少也应懂得感恩,明白做人的本分。如英国作家S.勃特勒(1835~1902)所说,道德是一个人所在国家的风俗习惯,只有在吃人的国家里,吃人才合乎道德。阿彬的善行属于比任何金项链都重要的社会财富,不要附和“你们受伤与我无关”之类只认金钱关系不认善行因果的谬论与谎言。在我们国家,不留真名真电话的固然不止东莞孕妇一家,但怎能成为互相求证和冷待见义勇为者的借口?一个民族在哪里发生危机,就得赶快从哪里开始拯救。
还有网民认为:“如果社会保障机制比较完善健全,保险意识深入人心,出了天灾人祸有救济途径,药家鑫也不会那么傻一个,把交通事故演变成杀人案。就是因为对这样侵害事件的法律后果的不确定性认识,才导致类似孕妇不敢面对,怯于担责,逃之夭夭的不道德事情发生。”
我不否认社会保障机制对于消解后顾之忧、稳定人心的重要性,但在我们国家,毕竟各地已经建成“见义勇为基金会”,阿彬的治疗就需要包括那位孕妇在内的当事人配合立项。更何况,“美德是勇敢的,善良从来无所畏惧”(莎士比亚语)。人类毕竟是有感情、有心理追求的动物。法律可以惩治坏人,却并非必然地造就好人。即便在并不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之下,也并非所有国人都像东莞孕妇同伴那样冷酷地留下假电话,都像药家鑫那样残忍补刀杀人。在这里,请不要离开道义来说话。“道德确实不是指导人们如何使自己幸福的教条,而是指导人们如何配享有幸福的学说。”(康德语)至于有网民以个人经历为依据,强调在国外就不会发生这么多抢劫事件,这肯定也不能成为替东莞孕妇开脱道义责任的理由,发生抢劫的社会因素与被抢者的冷酷还是两回事。
行文即将结束,我谨带着对善良勇士阿彬的敬意,期待他的肉体受伤只是暂时的,他的心灵伤害也不应是长久的。我想顺便对那位东莞孕妇心平气和地说:人是由生命、才能、风度与品格构成的,华丽的衣着增添不了多少美丽,顶多只能掩饰畸形与丑陋;作为未来的妈妈,你将怎样培育和影响自己的孩子,这恐怕比金项链更重要。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我还想对部分竭力为东莞孕妇辩解的网民说一句:追求自身的利益未必都是自私,但忽视他人的利益,特别是忽视为保护自己而受伤者的利益,就肯定是自私,一个不能对见义勇为者怀抱敬意的国族是不堪一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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