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谣言”?依照中国传统的说法,“凡街市无根之语,谓之谣言。”(冯梦龙语)这一说法相当准确地概括了“谣言”的基本状态和特征。所谓“无根之语”,指的是未经证实的或缺乏事实根据的言论,而“街市”则是谣言的传播途径和范围。
一般看来,“谣言”与“真相”相对立。这是一种误解。假定存在一个“真实”,但事物的真实性乃是以图像形态出现,是一种“相”。正如网络词汇所说的“有图有真相”。而关于“真”的言说则与其“相”之间存在着某种差别。言语本身并不直接与真相关联,也就是说,针对真相的言词和话语,与事实本身就是有差距的。
由此看来,真相的对立面不是谣言,而是假象,以及从假象生发出来的谎言。谎言权属于垄断了真相的人。说谎者已然掌握了真相,他知道真相为何,但他要隐瞒,并篡改真相。谎言只有一种面向,那就是“假”,但它冒充“真”。谣言不同于谎言。谣言是一种言说,是关于某事物的言论的混合体,其中既有谎言,也有真相,还有传播过程中产生讹误的“讹传”。谣言源于对“谎言-真相”的不信任,是传播场域中的信任缺失的产物。由于“信”的缺失,谣言往往比任何其他方式的言说更具传播力。它表现为一种言论的自由播散的状态,像风一样起于青萍之末,在街头巷尾流传,并迅速蔓延到每一个角落。在真相被蒙蔽和被假象所掩盖的情况下,谣言就是真相的替代品,至少是一种可能的真相。谣言是在通往真实性的公开路径被阻断的情况下,一条民间的、幽秘的、可能性和代偿性的路径。
谣言是一种不确定性的话语传播。谣言不向真实性负责。谣言所关涉的不是事件的真与假,而是事件的可能的形态、过程和结果。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说,谣言在逻辑上跟真相是一致的。谣言之所以能够让人相信,是因为它有着与真相相关的合逻辑性。谣言往往以合逻辑的猜测或假想,来代替事实本身。即便如此,谣言不是谎言,而是未经证实的传言。它可能是虚假的,也完全可能是真实的。
谁该向真实性负责?应该是掌握有事物真相的信息及其发表权的一方。一般而言,当事人或具有公信力的信息来源,并可以通过独立第三方证实的信息,被认为是较为接近事实真相的。公共舆论机构的权威机构未能及时发布公众所关心的信息,或刻意隐瞒和篡改事件的真相,或其所发布的信息未能经过独立的第三方的验证,舆论机构势必丧失其公信力。在此情况下,谣言势必迅速膨胀和播散。
从传播人群来看,谣言的传播者往往是社会边缘人群,信息来源相对匮乏的人群。这一人群,在通常情况下,官方公开信息是他们几乎唯一的资讯渠道。而在权威的舆论机构经常说谎的情况下,这一唯一的信息渠道的效能几乎等于零。在这一人群中的一些人,如果有其他的信息来源,则被视作是消息灵通的表现。也就是说,此人在通常的信息渠道之外,另有信息来源。于是,谣言成为言说者自我肯定的一种手段。它显示了自己不同一般的信息搜集能力,而且,这种资讯来源的隐秘性,更加强化了资讯的神秘感,增加了话语的权威性。于是,这一人群很乐意成为谣言的传播者,借此以肯定自己的信息价值,提高自身的优越感。谣言,是社会边缘群体“信息资本”的利润来源。近来,经常听到打击谣言的号召,也时常有传谣者遭到强力制裁的报道。阻断谣言传播的路径,当然是资讯管理机构的职责,但它并不能单纯依靠制裁传谣者来达到目的。在信息不透明的的情况下,单纯打击传谣者往往是言论钳制和精神威慑的惯用伎俩。一手遮盖真相,一手打击谣言——左手打击右手。这一切,与事实真相无关,无非是要彰显其话语霸权地位。在此过程中,真正受到伤害的是社会的信息弱势人群,他们将陷于更加孤立、更加封闭的信息黑屋当中,进而被谎言所愚弄。这是对底层民众信息权和言论自由权的侵犯和剥夺。
毫无疑问,谣言是一种传播方式,它总是跟真相并存,如影随形。它就是真相的影子。在青天白日的正午时分,谣言影子最小,离真相最近;在真相昏昧的时刻,谣言影子也就越被加倍地放大,拉长。除非让真相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透明,否则,要彻底阻断谣言是没有可能的,无论用何种手段。
一个没有影子的“真相”,就是“谣言”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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