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如果地价继续高高在上甚至上涨,土地成本刚性支撑理论等因素作用,想让房价不继续上涨很难…本文系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人或任何机构、企业做出任何决策的依据,也不构成对文中提及的个人或机构的评价。]
10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国土局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北京市住建委首次披露了已经开始实施的七条调控措施(俗称“京七条”)。这说明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升级,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又迎来了久违的调控,调控在被冷处理了长达半年之久之后或将再次加码,政府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房价的决心坚定不移。
“京七条”无疑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短期内缓解房价预期从而稳定房价的作用,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本文作者陈真诚认为,“京七条”本身还存在“硬伤”,再加上其他原因,如果政府不改变之前政策多变、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不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最终效果还值得质疑。
首先,“自住型商品住房”很象经济适用房。或因位置偏僻、配套不全等问题,重蹈沦为“鸡肋”命运的覆辙。在一些地方,曾经出现位置、配套、质量较差的经济适用房遭弃购而位置、配套、质量较好的经济适用房层出分配腐败的问题。
其次,“自住型商品住房”很象限价房,要求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约30%,这存在因果互为论证的问题。目前房地产市场形势非常微妙,房价可能进入了不跌就涨、不涨就跌的困境。如果新政策让房价稳定了下来甚至使房价下降了,这些房子价格如果与其他商品房价格差不多甚至还高的话,也可能遭人弃购。前些年,房价回调的时候,广州曾出现过限价房比其他商品房价格还高遭人弃购的现象。
第三,目前,不少人认为房价过高,在现实价格基础上低30%是否依然过高?老百姓是否满意?还有待市场检验。
第四,如果政府不采取措施改变整个市场形势,这些“自住型商品住房”对既有商品房价格、非“自住型商品住房”新房价格冲击力、对整体房价的影响力存疑。
第五,房地产开发、销售等需要一个时间周期。在这个周期里,市场形势、调控政策会不会出现大的变化?会不会出台长效机制?会不会真的在两年内建设、上市7万套?这些都还是未知数。
第六,新政策并没有触及地价过高、土地财政以及政商合一的问题,如果地价继续高高在上甚至上涨,土地成本刚性支撑理论等因素作用,想让房价不继续上涨很难。
第七,新政策对存量房影响不大。如果存量房价格支撑着整体房价水平,那么“自住型商品住房”的最终市场价格也会朝之看齐,对整体房价的中长期预期影响不大。
第八,如果全国房价继续膨胀,市场形势继续向上,北京肯定会受全国大市的影响,因此,仅北京采取措施而全国整体市场继续高热,其效果也将存疑。
第九,尽管供求关系是基本的市场规律,但中国房市是个被扭曲的、非完全的市场,影响房价的因素已不只是供求因素。
第十,回顾约从2005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变化轨迹,出现屡次调控不见效、屡调屡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策出了不少,也不能说政策本身没有效力,问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而且政策多变。今年全国房价上涨主要是3月份之后,无疑与“新国五条”执行细则闹剧和政府寄希望出台调控长效机制而冷却调控、对房地产市场不理不睬有关。正因于此,市场各方认为政府依然继续原有的态度,原本以为政府会从严调控房价的市场预期快速逆转,房价接连加速上涨。这是今年房价快速上涨的关键原因,板子不能全打到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身上。
因此说,我们在积极肯定北京新政策的积极意义、乐观期待“京七条”的未来效果的同时,还应看到问题的复杂性。在对待房地产市场和调控上,决策层要务实些。既要加快解决相关体制、制度与法律建设等问题,要加快研究出台调控长效机制,也要看到长效机制不是短时间能出(即便能出也未必科学、完善)、或难快速见效的问题。在长效机制未出之前,对房地产市场不能不理不睬,而应综合施治,尤要抓既有政策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本文作者陈真诚认为,如果既有政策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了,即便长效机制一时难以出台,倒也未必要再出新的调控政策。联系作者陈真诚(英文版国际主页):电话15364077477,及QQ622000544,限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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