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发帖称湖南县级市耒阳一位副市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包括“公车接送小孩”、“公车接送社会女郎 ”、“公车进出豪华酒店消费”、“妻子用名牌包”等。湖南衡阳市(耒阳的上级市)纪委今日向人民网证实,已注意到网帖反映的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中。(网易新闻) 领导公车接送“社会女郎”,这样的描述,让读者浮想联翩。人们会不自觉的和官员包养“二奶”、情妇之类的信息对接, “有图有真相”的公开举报,“天天公车接送小孩”是偶然,“经常用公车接送社会女郎”是同事顺路,“经常用公车进出豪华酒店消费”是公务开会,“张妻用的LV手提包和迪奥手提包”都是高仿A货,这么的偶然,这么多的借口,这么多的巧合,有谁会信以为真呢?难道这位精明的领导认为公众都很傻很天真? 领导干部违规“享受”专车,公车私用的现象屡见不鲜,高档豪华场所、风景名胜区旁,总有个别不懂事的公车若无其事地“霸占”地盘,丝毫不顾及群众侧目的眼神。笔者不禁要问,还有多少公车被用来接送“社会女郎”? 公车管理规定仍需细化,真正的把公车使用的条条框框梳理好,不能有类似于顺风车等制度死角;其次公车私用的违规成本往往较低并且落实不够彻底,很多公车私用案例被发现后,多是补齐油钱等细枝末节,让违法者有恃无恐。真正让公车姓“公”,不仅仅靠的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自爱,更是制度规章上的发力。 严防公车“私奔”。对那些顶风违纪者要进行严厉处罚,直到他们真心喊痛不敢再犯,并以儆效尤。将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必要时统一挂“公车牌照”便于社会监督,要知道群众的监督有时甚至比GPS定位还要准确。总之,要管牢“脱缰”的公车,必须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