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参与公车拍卖的人,需要交纳公车挂牌价的30%作为保证金。目前,公车拍卖的保证金是1万元。但是在实际中,不免发现经常有“定向拍卖”的案例。2012年7月,河南省中牟县对43辆公车公开拍卖,共拍出39.11万元,平均每辆仅9000元左右,且只有40多人参加竞拍;温州第五次公车拍卖时,一辆奔驰车仅拍出2.4万元;某地一辆普桑轿车以“白菜价”600元拍卖成交。(人民网,8月31日) 随着公车改革的发力,越来越多的公车需要上交、拍卖,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一来可以有效地杜绝“车轮”上的腐败,二来可以增收节支。但从报道中我们看到,有些人偏偏连“好事”也做不好,将公车以“白菜价”拍卖,不知是权力在作祟,还是私欲在膨胀,扛着为人民服务的“大旗”,却做着让人民伤心之事,这又让谁欢喜让谁忧呢? 作为拍卖方,应该是皆大欢喜。将公车成功卖出,一来可以成功地完成政府委托的任务,二来又满足了购买者的心愿,再者还会从拍卖中收取不少的拍卖费用。至于公车能卖多少钱,是“白菜价”,还是“黄金价”,仿佛与拍卖者都无关紧要,大有一番“拿别人的娃当球踢,不知心痛”的味道。 作为当地政府的一些官员,更是乐在其中。一来会觉得政府“财大气粗”,应该有点“大气”的样子,当地财政不缺那么点“小钱”,反正都是要卖,贵点贱点无所谓,只要卖了就行;二来,卖掉多余的公车,可以推进公车改革的进程,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在圆满交差的同时,还可以增加自己的一点政绩;再者,既然已经委托给拍卖机构,至于怎么拍卖,能卖成多少钱,仿佛是拍卖机构的事,与自己无关,即便出现“白菜价”,自己也没有多大的过错,追查起来也有拍卖机构这个“挡箭牌”。 作为买方,更是美不胜收。物美价廉是每一个购买者的共同心愿,而在公车拍卖中,对于一些人员,要想达到这种预期的愿望,不可避免地会想到从中做点手脚、搞点暗箱操作,况且在公车拍卖中,这些人还有着“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天优势,不用仿佛是太可惜了。从一些“定向拍卖”的案例和“本案”中“某地一辆普桑轿车以‘白菜价’600元拍卖成交”这一事实来看,足以暴露出这些公车拍卖的背后一定暗藏着某种玄机。 然而,在少数人暗自窃喜的同时,却有着绝大多数人在为公车拍卖“白菜价”感到发愁和困惑。缘何“公家”的车子会那么不值钱?那么多“不值钱”的公车又开回了谁的家?政府在公车拍卖中是如何监管的,难道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政府究竟是代表着谁的利益,又是在为谁服务? 这些问题若相关部门回答不好或者回答不上来,势必会让公车拍卖这件好事变成坏事,虽让少数人欢喜,却也会让绝大多数人忧愁,政府也会因小失大,逐渐失去民心。孰重孰轻,还请相关部门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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