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省监察厅通过甘肃廉政网,对3起违规使用扶贫和灾后重建资金问题进行问责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说,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政府督查室对扶贫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并对3起扶贫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兰州晚报7月21日) 扶贫、灾后重建都是沉重的话题,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贫困,都是值得同情的,而面对贫苦交加的特殊人群,是不是应该有最基本的怜悯之心呢?哪怕是常人都是会心情沉重,会想要伸出援助之手,更何况是作为人民希望和代表的广大干部来说,更应该时刻谨记自己得责任和使命。 或许对于事件中,干部还没有将罪恶之手伸向扶贫和灾后重建资金,这还是值得人民欣慰的。然而人民却还是对干部的工作表示着不满,毕竟干部是人民的领路人和导航者,是人民的希望,承载着人民太多的期盼。因而对于广大的干部来说,即便是能力不足,但是至少态度和基本业务能力应该符合自己的特殊身份。 “人民利益无小事”,这是党委政府长期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熏陶,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更是广大党员干部的职责和义务。能力有大小,术业有专攻,然而不代表广大的干部能够在工作上敷衍了事。即便干部会辩解自己仅仅是普通的血肉之躯,然而既然处于特殊的位置,也就必须在其位谋其政,符合职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如若不能满足基本的要求,那是不是应该主动请求调整更为合适的工作岗位呢? 不管是因为敷衍了事还是能力不足而最终造成这样的结果,毕竟干部都有着难以推脱的责任,因而惩处机制也就必然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而通报仅仅是惩处的开始,让干部能够真正的认识自己的错误,积极的改正错误,完善个人修养和能力,才是事件处理需要实现的最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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