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参与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共减少收费、罚款项目65项;查处“三乱”问题70个、累计钱款总额1343.6万元,涉及123人。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共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98人,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24人,查处在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46件、54人。查处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问题5个,涉及6人;查处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问题26个,涉及44人;查处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等问题2个、涉及3人。(人民网 9月21日) 整改是手段,规范是目的。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全面进入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环节,必须要坚持改立结合、边改边立,“快、实、严”处理整改结果,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在工作推进上体现“快”。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党员群众中进行“晾晒”,让各单位在“计较”中查找差距。及时通过整改通知书的方式,将群众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发至责任单位,要求限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加强与群众沟通协调,将整改内容、要求及结果进行反馈,整合监督力量,督促进行整改。 在工作要求上体现“实”。在整改时间上要求能解决的问题立即办,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限时办。在整改内容上要求有原因分析、解决措施、长效机制建设等,并按照“一题一案”(一个具体问题制定一个整改方案)的方式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效果上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存在问题、解决的措施等进行通报,把整改落实情况交给群众进行监督。 在工作标准上体现“严”。要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业务素质等方面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到位。要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到位。要根据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对负责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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