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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需要“和谐”,立法应首当其冲

时间:2016-08-01 10:07来源: 作者:雨露 点击:
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还有一个根源,就是城管执法法律定位的缺失。我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出台相应的城管法,城管的职能定位也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城管执法始终显得尴尬无比。不健全的法规体系,常常滋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罚代管的现象。

昨天上午9点多,河南正阳县南关街附近,一名城管队员被一名瓜贩持西瓜刀捅伤后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有当地网友称,该商贩伤人前,其妻子被城管打晕在地,官方对此予以否认。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很长一段时刻内,社会上存在一种法律暴力,不仅城管经常的暴力执法,商贩们也进入了以暴制暴的逆发展怪圈,致使流血事件不断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这种矛盾显然与依法治国和维护社会稳定背道而驰,应该引起管理层的重视。

近些年,随着我国就业压力的进一步增大,使得城市中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事情越来越普遍,而作为城市环境的管理者—城管执法队似乎职责所在,走到了这些商贩的对立面,一时间矛盾不断,不管是“城管打商贩”或是“商贩打城管”,甚至是纠纷升级致死的悲剧也一再上演,实在是令人既惊讶又惋惜。可以说,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一项不稳定因素,存在已久,但一直无法有效解决。

首先,笔者认为之所以城管与商贩矛盾突出,还是制度上的问题,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还有一个根源,就是城管执法法律定位的缺失。我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出台相应的城管法,城管的职能定位也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城管执法始终显得尴尬无比。不健全的法规体系,常常滋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罚代管的现象。也由于法律支撑的的不足,城管执法也就始终存在一定争议,时常出现城管打人或被打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其次,城管不同于公安,公安的执法对象是违法者,而城管面对的是普通群众,这就预示着公安用的手法,城管不能用,这样问题就出来了,城管处置方式该如何定位?是否需要对部门各司其职,配合执法能够更规范?可以说,解决这些疑问同样要有完善的制度。

因此,要解决城管与商贩的矛盾,靠某一地的城管是难以做到的,必须出台全国配套性的法律和行为规范,来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执法环境,约束城管队员暴力执法情况的发生和城市管理的效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树立起城管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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