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涨工资为何难以缩小国人收入差距
时间:2013-06-03 17:46来源: 作者:杨亚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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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我国在收入分配问题上,强调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次分配都要既注重效率又要注重公平。而在现实分配过程中,很多时候强调了效率,而忽视了公平,从目前情况来看,在分配中应当把公平放在第一位。当然,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
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一些行业薪酬明显高于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人们盼望革除不合理因素带来的收入鸿沟,让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得到公平合理的回报,缓解收入分配矛盾。(5月31日人民日报)
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思想。在分配过程中,人们可以不计较自己挣了多少钱,但绝不能容忍坐在自己对面跟自己一样资历做一样工作的人,每月却比自己多拿几块钱,因为这不公平。近年来,由于我国分配结构的不尽合理,导致在分配结构中出现了城乡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以及区域收入差距等不断扩大的倾向,使得社会贫富差距继续扩大。
这种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不仅体现在货币财产方面,而且还体现在不动产上,正如有人所说"辛苦几十年不如分套房"。我们承认每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获得的收入可以不一样。但问题的关键是,由于市场分配机制的不完善,当前的收入分配并不是完全基于各人能力的大小和贡献的多少,而是更多的依赖于权力大小或"关系"不同。显然,这样的分配方式,会动摇人们勤劳就能致富的信念,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正义原则。
当前,在我国在收入分配问题上,强调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次分配都要既注重效率又要注重公平。而在现实分配过程中,很多时候强调了效率,而忽视了公平,从目前情况来看,在分配中应当把公平放在第一位。当然,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并不是要回到过去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时代。公平不在于没有差别,而在于差别是否合理,这种分配的公平合理,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
要解决目前收入分配问题上的不公平现象,绝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涨工资,如果政府利用行政手段涨工资,那只能给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少部分人涨,结果还是拉大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而并非缩小差距。要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关键在于打破垄断,缩小行业之间和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让劳动者的合法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成为收入的主体,在分配过程中一定要约束权力在分配中的影响作用,阻止权力与金钱的交换。同时,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下,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通过对收入分配的再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从而达到整顿分配秩序,实现公平分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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