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最高法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于10月24日开通。截至11月4日,全国法院依职权共将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了该名单库。(11月6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最高法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曝光“老赖”的做法,乃是公众久久企盼的事情,对于重树社会诚信必将起到有力有效地促进作用。
我浏览了“失信黑名单库”,数万条“老赖”信息,很难一下子全部仔细阅读,但就粗览的情况看,被曝光者基本上都是公民个人和企业单位,没有发现公权机关的身影,也有可能是粗阅漏眼了。
如果当真地方政府部门都能恪守诚信,“老赖榜”上没名,那可是值得欢欣庆贺的大好事!不过,就现实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老赖”不是没有,而是并不少见。近年来,这方面的丑闻,媒体时有报道,譬如,政府工程拖欠工资惊人,党政干部吃垮饭店,政绩工程集资不还,种种案例不胜枚举,网上“百度”一下,定让你难以卒读。
用不着罗列太多的案例,仅“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公安局欠债18年未偿还,借款凭证持有人身陷困境追讨无门”一例就足以说明问题。该局1995年向徐晓兰等五人借款20万元,约定月利率3分,借款到期后,却拒不归还。2000年9月绥化中级法院发出《支付令》,责令望奎县公安局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给付申请人借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等总计59万余元。法院的《支付令》却被该公安局视如废纸,至今没有偿还借款。(据10月28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丑闻曝光后,该公安局通过中国之声向当事人公开道歉,同时计划到2016年还清欠款(据10月31日央广网)。“树要皮,人要脸”,按说如此臭名遐迩,人眼丢尽,应该马上把欠钱还上,哪怕是“砸锅卖铁”“脱裤当当”也要争口气。然而,这个公权力机关居然还好意思说:“计划到2016年还清欠款”,可见其不要脸不知耻,赖到家了!依照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望奎县公安局无论如何是必须“失信黑名单”榜上有名的。同时,作为政府部门是以国家财政为依托的,不存在没有履行能力的问题。即便政府拿不出钱来,你公安局把办公楼卖了也要还钱。这个硬道理,连三岁小孩子都懂。
遗憾的是,“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却没有望奎县公安局的大名。撇开望奎县公安局不论,就媒体报道的案例来看,还有不少地方政府“老赖”,也没有上“黑名单库”。如果公权“老赖”都可以不上“黑名单库”,其负面影响大矣!其一,有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理。公民个人、企业单位失信、要上“黑名单库”,而公权机关却可以“豁免”,那还有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言?其二,公权机关“老赖”可以不上“黑名单库”,所传递的是负能量、负激励,势必滋长一些地方政府更加不讲诚信,争相当“老赖”。其三,公信是社会诚信建设的导向和标杆。如果政府无信得不到应有的制约和惩戒,肯定促使其变本加厉,给民众造成不良的示范作用,导致社会诚信更加滑坡。
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河北考察时强调:“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9月26日《人民日报》)。所以,对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诚实守信方面更应该高要求,严警戒。因此,最高法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不能有意无意地把公权“老赖”遗漏掉,更不可故意“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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