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明水县网友董友和肖春风向媒体反映,他们这个穷县在2013年新建了5幢“豪华衙门”,可1996年董友垫付的乡镇中学建设费近19万元、肖春风开饭店赊给派出所的近9000元饭费,却到现在18年了,也要不回来。(4月9日,新华网) 1996年,42岁的建筑商董友为老家明水县树人中学新建校舍,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中学的新楼盖好了,他收获的却是50余张无法兑现的白条。他总合计着把当年的近19万元要回来,加上18年的利息总共140多万能要多少是多少,分给自己的老伙计,对兄弟们有个交代。 无独有偶,在明水县,跟老董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小饭店老板肖春风。也是在1996年,明水县公安局通达镇派出所拖欠她家2万多元钱饭款,至今还有近9000元未还。 面对两笔18年陈债,董友和肖春风实在无奈。但颇让人玩味的是,这些年县委县政府却盖起了气派大楼,县公安局、法院、交通局等也新修了“豪华衙门”,有钱盖政府办公楼,18年没钱还百姓账这真是一桩怪事。 其实,政府欠债老百姓的事件,明水县不是第一例,当然,希望是最后一例。 作为党的干部,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守护者,理应把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很难想象,在政府欠老百姓债款18年间,有多少的智能部门在相互“踢皮球”,且18年间换了不知换了几届领导,而董友和肖春风却始终没讨到这笔货款,由此可见当地的官僚主义作风有多么强劲。 诚然,在官民互动中,民众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尤其需要设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及诉求,而对公权力从制度上加以制约和约束则是保障民众利益的根本。 因此,笔者很是担忧,这样的拖欠老百姓款项的事情到底还有多少?由此而损失的政府公信力还能恢复吗?欠的这18年的债款究竟多久能够结清呢?
笔者认为,要彻底杜绝类似荒唐事件的再度发生,不仅仅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力监督,更需要各级政府的廉洁自律,在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的有力档口,还需人人配合,才能真正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真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