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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还打举报者”羞煞了谁

时间:2014-05-27 09:25来源: 作者:木子毅 点击:
“公车私用还打伤举报者”最直接羞煞的是这位女干部。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位公车私用的女干部无视公车私用的禁令,竟把公车随了“私”姓,这还不算。这是怎样的思想?被举报后,本该及时认识错误,主动整改,至少也该有所收敛,但这位女干部竟然毫无知错意识

湖南邵阳市纪委今日通报称,刘晖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顶风违纪,私驾私用公车,不但不接受批评监督,反而实施打击报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双清区委按有关程序免去刘晖双清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5月22日 中国新闻网)

众所周知,公车姓公不姓私,自然也不能私用。而现实中,尽管各级各部门三令五申,但公车私用仍然屡禁不止,公车私用不是新闻,更不在少数,湖南邵阳一法院女干部开着公车去医院看望住院的母亲就是其中一例。不过,最不可思议的还不在于刘晖公车私用,而在于她竟然对举报她的同事打击报复,如此荒谬的雷行究竟羞煞了谁?

“公车私用还打伤举报者”最直接羞煞的是这位女干部。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位公车私用的女干部无视公车私用的禁令,竟把公车随了“私”姓,这还不算。这是怎样的思想?被举报后,本该及时认识错误,主动整改,至少也该有所收敛,但这位女干部竟然毫无知错意识,更无悔改之意,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竟对举报她的同事进行打击报复,致使对方受伤。这是怎样的素质?

“公车私用还打伤举报者”羞煞的还有这位女干部的丈夫。位居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身为领导干部,却不能管好身边的人,任由妻子公车私用,特别是自身没有做好表率,还共同参与公车私用。面对妻子公车私用的行为被举报,却没有用领导干部不可或缺的担当精神感染带动自己的妻子,以致不当处理造成了更为严重的后果和更为恶劣的影响。

“公车私用还打伤举报者”羞煞的更有双清区法院,干部职工公车私用,说明单位对公车的监督管理有漏洞,或者是对公车私用“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自流,对出现的公车私用行为双清区法院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文/木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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