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公交车突然发生“燃爆”,一时浓烟滚滚,火光骤起,最后只剩骨架;消防官兵、公安民警、120急救人员与公交司机共同上演紧急大救援……别紧张,这并非真实场景,而是长沙公交反恐防暴演练中的一幕。(人民网,9月2日) 其实,对于演练本无可厚非,尤其是在当今社会,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风险,或者是天灾,或者是人祸,为了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不管是政府也好,还是相关部门也罢,都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进行着各种演练。其重要意义笔者不想多说,但对于一些演练,为了达到某种观摩的效果,不惜牺牲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这仿佛与节约型社会不相符吧! 可能有人会说,今天的“流汗”,是为了将来不“流血”。的确,笔者不否认这种观点有一定的正确性,但肆意将这种“流汗”放大,打着演练的“大旗”,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产生了一些没有必要的浪费,这种行为是否也该“寿终正寝”了呢?比如,“本案”中的演练,纵火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而作为消防或者相关部门为何会在演练中控制不住火势,是故意放纵还是能力有限呢?如果说是故意放纵火势,将一辆公交车活活地烧成了骨架,这种颇具浪费色彩的行为不能令观众所认可吧,而这种故意将火势放大的行为,是否也是为了达到某些领导的观摩效果,是否有着拿公家的钱财拍马屁的嫌疑呢?如果说并非故意放纵,那这种演练也太失败了吧,在提前有预知、有安排的情况下,都将火势控制不住,这说明我们的“灭火”能力也太差了吧! 记得在甲午战争前,我们大清王朝的北洋舰队,自认为在当时是雄风万丈、锐不可当,在各种演练中,为了达到让观摩领导高兴的效果,将被打的靶子里安放了炸药,只要这面炮声一响,不管打没打中,那边靶子里的炸药都会如期引爆,从视觉和听觉上都大大满足了领导和在场观众的“口味”,于是在表扬与自夸声中,北洋舰队最终在战争中不堪一击,最后全军覆没。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当今社会,演练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我想不是为了观赏和膜拜吧。最重要的应该是在演练中找出问题、发现不足,提高应急处突的能力,如何在今后遇到类似演练中的紧急情况时,能有一个更简捷、更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最大地限制和减少危害发生的可能和带来的损失,这才是演练的根本意义所在。 “本案”中,公交车被烧成了骨架,仿佛以一种极为悲惨的方式,诉说着演练难以承受的“痛”。希望在今后的演练中,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都能从中吸取一些教育,总结出一些经验,不要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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