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6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6人死亡,26人受伤,伤者多为一二年级小学生。事故发生后,云南省急救中心针对该事件启动公共应急事件四级响应,明通小学明通巷附近道路已实施交通管制。红会医院、延安医院对受伤学生进行检查救治,昆明警方进驻现场维持秩序,校方安排专人协助家长寻找受伤学生。在获悉事故发生后,教育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要求云南省教育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力救治受伤学生,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事故发生后,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教育部还是云南当地政府及各级部门对该事件的应急处理迅速且得当,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我们党和政府在对待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上已经不再盲目,而是有了一整套的应急措施、办法,政府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虽然,在事故发生后政府的应急措施、效率值得大家的肯定,但是要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呢?学校踩踏事故绝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学生可是祖国的未来。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该学校简介显示,明通小学创建于1955年,现有43个教学班,2710名学生,是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就是这样一个头顶多项殊荣的省级示范学校也会发生踩踏事故,并且事故原因疑为楼梯口存放两个长3米多的海绵垫,小朋友好奇上前触碰,海绵垫翻倒压住部分学生,引起其他孩子挤压奔跑,最终发生踩踏事件。可想而知该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学生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严重不够,这么大的海绵垫能放在楼梯口吗?如果是搬运海绵垫,为什么不等学生放学了再搬或者是让专人守在楼梯口注意学生的安全?更可气的是为什么把那么大两个海绵垫放在楼梯口就不了了之了? 通过这个事件,所有的学校都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了,绝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在这里,笔者认为学校应该定期对师生进行事故防范教育和训练,尽可能的将班额大、年龄小的班级安排在底楼或较低楼层,并且在下楼梯的时候由老师护送。学生集中上下楼时也不要急于抢行,在楼梯通道内,不拥挤、不起哄、不打闹,不故意怪叫制造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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