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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与盈利对于学校来说该孰重孰轻?

时间:2015-09-07 09:57来源: 作者:凌九霄 点击:
教育是国家的希望!在战争年代,孩子们在战火纷飞中坚持读书,在强烈的余震中,孩子们可以在帐篷里顽强的读书。然而明明有自己明亮的教室,在安定和谐的环境里,竟然还有300多个孩子在开学进不了教室,这对于一所国家正式教育机构来说,其性质的严重性是可想

四川新闻网巴中9月6日讯 又是一年开学季。今(6)日,巴中市巴州区第七小学五年级近300名同学来到学校以后才发现没有教室,只得待在操场翻翻刚发的新书。有学生家长反映,该学校将原教学楼外租开宾馆。学校有关方面负责人证实了这一说法,称几年前学校与某宾馆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学校原有的600多平方房屋外租,租期15年;至于具体细节,该负责人称不是很清楚。

看了这则新闻,直觉得令人匪夷所思,因为这样的事几乎没有先例,尚属笔者首次听闻。其中的种种疑惑,不得不引发笔者深思。

首先,学校的首要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学校的所有资源都应当属于国家所有,当然也有一些学校在修建房屋的时候为了盈利而保留了一些门面,同时一些学校的食堂和小卖部也交由社会人员承包,其中因为盈利而带来的种种诟病也影响着学校的形象和育人的宗旨,因为这些行为遭受损失最大的就是在校的学生。

其次,商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不良行为令人诧异。把宾馆开在学校里,并且占用学校的教室开宾馆,我想不管商家有什么样的充分原因,我们都有理由相信这样的商家是不良商家,试想,如果叫这座宾馆的老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个学校读书,他会愿意吗?如果当家长知道自己孩子因为学校开了一座宾馆把教室占了,孩子又无法上学,家长愿意吗?如果叫社会民众评议这种现象是否合理,民众会答应吗?我想答案当然是不言而喻的。那么试问作为给这个商家办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相关部门,是否具有违规给商家开绿灯的行为?我想相关部门应对此展开调查。

第三,将教室租借给商家,这是明显侵占国家资源的行为,作为签订合同的法人代表,明显具有渎职行为。同时租借15年前几年没有占而现在却占了,其情节显得有些荒谬。同时,与商家签订15年的合同明显违背常理,对于广大在校教职工来说,按照相关规定,学校房屋租赁出去的所得费用不能私分乱发,也就是说全体教职工基本上得不到一丝好处,好处都归商家了。这就不得不使稍有见识的人感觉:该校负责人是卯吃寅粮,也许该校负责人这一届任期不一定很长,但是却要将下一任领导的家当了,承包这么久,该校负责人究竟会获得多少好处?不由得令人遐想。

育人与盈利对于学校来说究竟孰重孰轻?

教育是国家的希望!在战争年代,孩子们在战火纷飞中坚持读书,在强烈的余震中,孩子们可以在帐篷里顽强的读书。然而明明有自己明亮的教室,在安定和谐的环境里,竟然还有300多个孩子在开学进不了教室,这对于一所国家正式教育机构来说,其性质的严重性是可想而知的!

这起事件跟往常一样,每遇事情发生,一到关键环节,相关人员就不开口了。但是不管怎样讲,既然情况已经出现了,相信相关部门就会介入调查,真相不久就会水落石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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