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作协官网上公布了于2月25日修订的《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其中较为显著的变化是在投票程序中“投票实行实名制”。对此,茅盾文学奖评奖办公室主任胡平表示,此举有利于增强评委的责任感,有利于增加评奖的公正和透明度。(3月2日《北京晨报》)
新修订的《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增加并突出“投票实行实名制”、“投票、计票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各轮获选作品篇目向社会公布”这样的内容,无疑是个巨大进步。这充分体现出茅盾文学奖主办方在评选上的公开、透明。
记得上一届茅盾文学奖,备选书目中没有铁凝的《笨花》,曾一度引起争议。作为中国作协主席,铁凝的作品无疑更加受到人们关注,为何她的作品没能出现在备选书目中呢?当时,中国作协副主席陈建功解释说,铁凝此前曾正式表态,在她担任中国作协主席期间,她的作品将不参加任何由中国作协主办的评奖活动。说到底,这种做法无非是为了避嫌。而如果像现在这样实行实名制投票,并且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既公开又透明,就不会再有人持有异议。那么,铁凝的作品再参评,也就没啥嫌疑了。
在全民阅读风气日下的今天,到底还有多少人关注文学、热衷于文学创作,可能是个问题。中国作协对《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进行修订,改为实名制投票,可以说是个创举,必然为低糜的文学创作注入新的活力。
但是,我认为仅此还不够。作为全国最高级别的文学奖项,茅盾文学奖也应与时俱进,改革力度理当更大些,而不能止步于“投票实行实名制”。
比如,作品参选年限能否作些调整?茅盾文学奖于1981年设立,当时规定每三年评选一次,参与首评而未获奖的作品,在下一届以至将来历届评选中仍可获奖。但如今已时过境迁,评选规则本身就应适当调整,何况整个文化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能像过去一样长期盯着同一部或同一些文学作品吗?就像影视剧或歌曲等,存在一定的流行阶段,过了社会关注期,还拿过来参加相关评选,不但对新作品不公平,也让人觉得厌腻,甚至反感。茅盾文学奖的设立初衷,是为了推出和褒奖新的长篇小说作家和作品,总拿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作品来评选,如何能真正促进文学创作以及新作家、年轻作家的出现?
再比如,对于入围的提名作品,能否由社会各界或广大文学爱好者确定?上一届24部终评备选书目揭开神秘面纱后,不少人便提出质疑,表示对这些参评作品不甚了解,称它们缺乏代表性和影响力。尤其是韩寒、郭敬民等新锐作家的作品,无一入选。茅盾文学奖应该面向全社会评选,评选出的获奖作品也应该是人们所熟悉和喜爱的才是。韩寒、郭敬民等新锐作家的作品不能入选也就罢了,可通过严格筛选而定的终评备选书目,至少也应该是人们较为关注或比较了解的,而仅仅中国作协内部决定,恐怕达不到这一点要求。从历届评选情况看,入围作品并没有在媒体、特别是网络上公开宣传、介绍过,更不要说压缩、摘要刊登。其实,对于新创作的文学作品,完全应该借助网络进行推广或宣传,让更多的了解或知道有什么样的作品在参评茅盾文学奖,并且发表可不可以入围的意见。
胡平主任表示,在今后的评选中,还将有扩大评委的地域性,增加其代表性;初评、终评由同一批评委进行评选,增强评委眼光的持续性,增强其对整个作品情况全面了解等新措施。看来,茅盾文学奖继续改革还是有希望的。(孙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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