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该不该上市?——一本杂志的道德与品位之争
时间:2012-05-09 18:35来源: 作者:蒋娅娅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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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音》杂志为主导的湖北知音传媒集团正在进军股市,有望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若仅从经营角度而论,这本发行量600万、备受中国许多百姓欢迎的杂志,当属中国期刊的翘楚之一。但《知音》上市的新闻传出后,争议四起。反对者称,《知音》长期传播欲望故事并
以《知音》杂志为主导的湖北知音传媒集团正在进军股市,有望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若仅从经营角度而论,这本发行量600万、备受中国许多百姓欢迎的杂志,当属中国期刊的翘楚之一。但《知音》上市的新闻传出后,争议四起。反对者称,《知音》长期传播欲望故事并侵犯名人隐私,格调低下,缺乏媒体的社会担当;赞成者认为,上市与道德无关,何况没有理由站在“阳春白雪”的高台上鄙视“下里巴人”。
《知音》上市,为何成了“过街老鼠”?《知音》上市,究竟与其看似不入流的内容有无关联?《知音》上市,如今究竟进行到了哪一步?曾状告《知音》的作家毕淑敏、曾撰文研究“《知音》现象”的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张柠与众多业内人士,包括湖北知音传媒集团,都有话要说。
可以肯定的是,如今的讨论早已超出原本单纯的企业上市新闻。或许我们首先应该做的,是将讨论回归到兼容并包、公正探讨的基础上。
《知音》上市,已进入关键阶段
定价4.5元,27年风格不变,这样的《知音》,真能上市?
昨天,记者查询中国证监会相关披露信息,在5月4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中,详细列出截至2012年5月3日申请上市企业的信息,其中第53家正是湖北知音传媒,其拟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备注中的状态是初审中。
“目前的初审状态,其实是一支新股能否最终成功上市的较关键阶段。”申银万国资深高级研究员林瑾告诉记者,“新股发行的全过程,需要经历受理材料、见面会、问核、反馈等10个步骤,目前的初审中应是准备进入初审会,是其中的第6步,若能通过,出具初审报告后,就将进入发审会等环节,之后的路就将越来越平坦,一般约3至6个月后就可正式上市。”
随之披露的,是知音近几年详细经营信息——知音传媒的前身知音杂志社,1985年1月创办,3万元起家,现总资产已达7.94亿元、净资产6.32亿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亿多元,该集团下属9刊2报,刊报月发行总量1000余万份,核心产业《知音》杂志现月发行量达600余万份,世界综合性期刊排名第5位、全国各类杂志排名第2位,3次荣获中国期刊最高奖……
一本杂志竟发展至如此规模,这可能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从披露信息看,知音集团已符合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基本条件,“申请新股发行,需要满足国家一系列要求,如总股本数、企业赢利能力与可持续能力,无形资产占比等。”一位分析师介绍。
对于目前对《知音》杂志本身文化品位、道德水准的责难,单纯从股票发行的要求看,似乎并无此类相关规定和硬性要求,“以道德要求企业,标准难以统一,难以实际量化,操作性不强。”但分析师也表示,“达到上市条件是一回事,但在上市前的过堂闯关堂时,主管单位还会考量各方声音、国家政策导向,目前出现的争议,对《知音》上市可能会有影响。”
至于知音集团上市后能否继续扩展、盈利回馈投资者的问题,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誯松认为,应当动态来看。“目前知音的盈利模式未必长远,但上市也有可能成为企业转型发展的契机。上市条件是相对固定的,企业是发展的,市场预期应视企业发展动态调整。”
对于诸多质疑,记者昨日联系湖北知音传媒集团,公司的沈秘书长表示,外界的讨论与质疑都属正常,“言论自由,大家想说什么我们也不好干涉。”对于有媒体报道,知音集团已酝酿上市多年,并曾传出欲赴香港上市、借壳上市等消息,沈秘书长澄清说,企业从未想过借壳上市,只在2006年就赴香港上市有过意向性讨论,“我们一直希望在国内主板上市,这是企业赢得持续发展的好办法。通过上市,即能轻松募得发展资金,产权又很清晰,这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
多次侵权,上市是否需审视道德?
《知音》上市已渐入关键节点,在这个节骨眼上,争议之声却正沸反盈天,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其屡屡侵权的不满。
昨天,记者采访了曾与《知音》对簿公堂的作家毕淑敏。她的第一句话便是:“我反对《知音》上市。”“缺乏道德底线,一而再、再而三地损害作家的尊严,缺乏对作家的起码尊重,这样的杂志怎么能上市?”时至今日,毕淑敏对当时的伤害依然记忆清晰。“2009年4月一天,我突然接到儿子电话:‘妈妈,你到底说了我什么?’我莫名其妙,就听儿子说,最近一期《知音》刊载了一篇署名‘毕淑敏’的文章,写了儿子是独生子女综合症患者等话。那天下雨,我打了伞赶紧一家家报摊找,终于看到那篇《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的文章,看下去,我的全身都在风雨中颤抖……我立刻给《知音》打电话:我要告你们。”
毕淑敏说,之前曾有人想采访她,谈谈自己和儿子的事,“孩子一直要求我不要在文章或采访中涉及他,我便让他去问孩子。”但孩子也未接受采访,谁料,不久关于母子俩的事竟被添油加醋地编造成了铅字,甚至毕淑敏儿子的单位也被公之于众,“那些天电话几乎被打爆了,孩子都没法上班。”
2009年10月,毕淑敏以侵犯名誉权、姓名权以及肖像权为由,将《知音》告上海淀区法院,最终法庭判决《知音》3月内公开道歉,并赔偿毕淑敏10.1万元精神损失费。“钱赔了,一块口香糖般大小的道歉声明14个月后才登出。”更让毕淑敏不满的是,毕淑敏儿子还需另案再将《知音》告上法庭。“我们正当维权,谁想当时《知音》还宣称这是恶意诉讼。”最终,法院判定《知音》赔偿毕淑敏儿子两万元。
其实,被《知音》侵权的作家及名人远不止毕淑敏一人。刊登关于毕淑敏的文章不久后,《知音》又刊登了关于作家史铁生、哲学家周国平的两篇文章,遭周国平与史铁生的声明抗议,称文章“行文粗陋,叙述混淆,多有作者的臆想臆造、与事实不符的语句和情节”……之后,中国作协发布维权通告要求《知音》公开致歉。时至今日,毕淑敏依然认为,“若被侵权的人都保持沉默,闷头认了,就会纵容《知音》这样没有道德底线的行为。”
但当问题回到知音集团上市一事,刘松更希望客观看待,“既然资本市场有相应法律法规,只要遵循市场‘游戏规则’,不存在违法违规违背道德底线的‘硬伤’,我们没有太多理由拒绝一家合法企业上市。若单以品位为由,对拟上市企业提出非议,有些过分苛求了。”刘誯松认为,“《知音》畅销20多年,说明其市场定位的成功。同时,我国对期刊杂志行业本身有着严格监管,知音走到上市这一步,也说明其目前并不存在违背道德底线的事实,否则早已停刊整顿。”
而从海外市场经验来看,在欧美成熟市场,已有赌场等娱乐场所上市的先例,刘誯松表示,若一些投资者对企业不认可,也完全可以在资本市场上选择“用脚投票”。
上市归上市,文化批评归文化批评
此外,《知音》还遭人诟病不已的是“知音体”以及其所代表的特殊文化现象。
早在2007年,网上就曾涌现大量“知音体”比对式创作,充满戏谑和嘲弄意味:如将《红楼梦》改名为《包办婚姻,一场家破人亡的人间惨剧》,将《卖火柴的小女孩》改为《残忍啊,美丽姑娘竟然被火柴烧死的惊天血案》。当时,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张柠专就此撰写了一篇《知音体与低端文化商品的生产和消费》,表明“对具有如此巨大影响力的杂志缺乏有效的批评,是批评界的失误。直到年轻的网民们用他们奇特的方式发言,才重新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自1985年1月创刊至今,《知音》坚持以情感类文章为主吸引读者,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有评论评其为,这是一本草根杂志,是关注普通老百姓爱与恨、情与仇的一种大众消费文化。其读者主要是什么人群?张柠分析认为是“以中小城镇中年妇女为主的读者群”:“时而如泣如诉,时而循循善诱,有控诉、有劝说……‘拍案惊奇’的开头,最终都有光明的尾巴。这种带有农业文明趣味的叙事,塑造了大批消费者。生活平淡无奇、毫无起落的中小城镇的女性,靠阅读别人的悲欢离合故事度日。”
不过,张柠没想到,在关于“《知音》上市”的喧嚣热议中,他竟然因上述观点在某媒体的叙评中成了支持知音派的代表。昨日,张柠告诉本报记者:虽然他一贯对大众阅读的价值评判相对宽容,认为在评价大众阅读时应该放下针对专业学习的判断标准,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对于“知音体”,他持鲜明的批评态度,并认为已经超越了品位高低的范畴。
他总结了以《知音》为代表的杂志两大特点:一是将新闻性和故事性结合在一起,成功地打了一个新闻和文学的擦边球,导致读者将虚构故事当真实,真实故事当虚构;二是将道德训诫、谴责当代“陈世美”的“意义”生产与“商品生产”结合在一起,成功地打了一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擦边球。在他看来,“这种情况很像18世纪初期欧洲的大众文化生产,专门盯着一批有闲的女性读者,利用‘城乡空间差’、‘信息时间差’敛财。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吃智商差’的办刊思维将会寿终正寝。”
“但我必须要强调,我的文化批评,不涉及任何对其是否应该上市的判断。那不是文化批评的领域,我不会评价。”张柠说。显然,“上市归上市,文化批评归文化批评。”时至今日,这一点,对资本市场业内人士而言属于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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