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6月5日电: 澄迈县金江镇一名为“阳光映像”的楼盘,在未取得主管部门发放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并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近日又被投诉拖欠数十万元农民工工资。) 违规修建、曝光调查、核实处罚,又一穿新鞋走老路的陈旧处理方法。这样的违规修建、这样的处罚、这样的拖欠工资是修建时监管的“灯下黑”还是无视法规对法律法规的“挑衅”。笔者以为防病比治病更重要。 对于商品房的修建,它不是一两天就可以完成的事宜。它需要如《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能够在这些证件没有的情况下破土动工,是监管不力还是修建过于隐蔽。在接到有关楼盘涉及违建的问题反映后,县城管部门进行调查,并在5月30日根据查明的情况向该楼盘开发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这样先上船再买票的做法,不能成为解决这类事件的平息点。更不能成为官方无为的缘由。违反了《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拟处以罚款20万元,并责令其尽快补办相关手续。这种处罚和打人再付医药费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无两样。也不是罚款就能成为合理说法的理由。罚款不是万能,如果罚款就能解决如此类似的事件,法规就已是一纸文书,可以任意的亵渎和践踏了。 对《行政处罚告知书》提出申辩,无理的据理力争不难看出有力的后盾和有恃无恐的心理。也许还有更大的足以让自己支撑申辩的理由或者猫腻。 商品房的修建如果按照正规的程序它需要27道层序如:立项批复 、选址意见书 、土地证 、地名申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报告、水保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核申报、委托质量监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用水申请、施工用电申请、办理临时占道、开口、物业管理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这么多的施工前要求,而且是其中最重的几项缺失,我们的监管部门何在?难到这就是深入基层的工作所为,简化审批手续所致。该不会是一个小镇地域太宽顾及不过来吧。 对楼盘存在的问题由建设、城管、劳动保障、房管等多个部门展开调查,一旦查实,该楼盘将面临多重处罚。难道这之前更本就没有备案,作为现代化的科技,网络技术,根本不需用太多时间。更何况早已有举报,而且开出20万的罚款,难道不能证明其中的问题所在。也许如果没有拖欠民工工资这个历久弥新的问题。该事件将会变成沉没泰坦尼克号无法浮出水面,而变成不了了之。 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售卖房屋,不管是“认购”还是“销售”。都不合时宜,更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是对规则的熟视无睹。这个又该何部门监管,又是谁的失职? 为民、务实、清廉不是拿来说的,而是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得以体现。不能说一套做一套,不要成为既定的事实才来莫名的交代,更不要让违规修建成为“灯下黑”和对法规的恣意“挑衅”。(文/鱼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