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浙江2013年查处291名年轻干部,比上年增加167%。而其中25岁以下新进人员就有27人,上一年则仅为4人。正在迅猛增长的年轻干部贪腐,已是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如何预防年轻干部职务犯罪,成为目前面临的新课题。(6月12日 新浪网) 近年来职务犯罪年龄呈下降趋势,腐败“35岁现象”替代了“59岁现象”,于是人们惊呼腐败走向“低龄化”了!笔者认为,腐败无年龄无关,关键是缺“课”少“钙”。 以前腐败“年龄论”甚为流行。最为流行的是前些年大家经常谈及的“59岁现象”。 有些干部就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乱作为心理,不惜代价地在退休前大捞特捞一把。现在又出来一个“35岁现象”,认为“35岁以下干部群体已经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从查办的案件统计中可以看出,此类人确实不少。究竟哪个年龄段的人更容易腐败?其实,腐败与年龄无关,腐败现象之所以会发生,根本原因在于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加之理想信念动摇、病态心理作崇、抵制力丧失,贪婪的欲望一旦洞开,就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发而不可收。 腐败者的年龄问题,仅仅是腐败问题的一个表面现象。把年龄与腐败紧密地联系起来,往往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遮蔽腐败犯罪的根本原因,把我们反腐工作引向误区。为了有效防止腐败,我们必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抓早抓小,切实补上干部所缺的“课”和“钙”。 为此,应将思想、精神、制度、力度、源头“五合一”,才能不让事业和人生毁于贪腐。一是思想上补“课”。注重官德涵养,加强理念信念教育、道德法律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二是精神上补“钙”。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三是制度上加箍。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将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力度上加压。监督措施全面有力,惩治措施足具威慑,腐败成本大大提高。五是源头上管控。找出内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弊端和漏洞,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把行贿、受贿和索贿齐抓共管,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干部滑入“腐败泥潭”,使之真正做到廉政、勤政、优政,从而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 (文/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