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有网友在一论坛上发布图文帖称,她是乐至县公安局一名女协警,2013年以来,被特巡警大队长罗书文多次强暴,并导致自己怀孕打胎。22日,资阳市公安局回应称,已对罗书文采取了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6月23日《华西都市报》) 初看新闻标题,确实扯人眼球,自然也免不了受到网友热议,有人对该大队长提出谴责,有人对该女协警的举报提出质疑,笔者认为该新闻表述的信息很有必要解读。 一是如果举报属实,其到底算不算强暴?首先要弄清楚强暴的概念,强暴就是指在对方不同意或没有理会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利用暴力或武力手段强迫或威胁﹚,与对方发生性交行为。既然如此,那该大队长是否直接对女协警采用了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女协警不能抗拒的手段。从举报信息来看,当时发生地在女协警家里,举报并未描述自身受到暴力伤害。事后,是该大队长一直哀求女协警,因心软而未报警,由此看出,受到威胁的情况也不明朗。因此,如果真说是强暴,恐怕还须进一步提供证据。 二是女协警是否存在自愿行为?新闻中有这样几个信息值得分析:其一,第一次发生关系在女协警家里,且当时女协警并未报警。其二,此后多次发生关系也是在女协警家里,且女协警每次都未报警。仅从这两点来看,该女协警应对该大队长到家里所要发生的事有预见性,对发生关系后可能怀孕更应有预见性,如果说第一次是酒后,那后面的多次呢?在该事件中,两人是否存在开初达成默契,到后来承诺失约导致关系破裂的情况?试问,该大队长的裸照是谁拍的,拍时的目的何在? 三是该大队长涉嫌酒后驾驶和其它违纪行为?举报帖称,经常有酒局,并且酒后还开车送女协警回家。作为特巡警大队长酒后驾驶车辆难道不是酒后驾驶?其送女协警回家所使用的车辆是否是公车还须进一步查实。如此多的酒局是否存在公款吃喝,是否存在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其背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或权色交易等行为?这些都应逐一调查。 四是相关部门是否应有解释?按照22日四川在线网新闻消息,“该女协警表示,曾就此事件向上级领导反映,也曾向乐至县纪委写了检举信,但都无疾而终。”该女协警在6月21日发帖前,到底向哪些部门进行了举报,到底举报了多少次?如果真如该女协警的说法,相关部门又对“无疾而终”作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