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赌输钱后,她盯上全县公务人员工资账户,并铤而走险,卷款潜逃。7月2日,44岁的安乡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原主任徐丽向检察机关投案,结束了三年多的逃亡生涯。“涉及金额有七八百万,700多万。”7月8日,安乡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彭晋刚向潇湘晨报记者证实,徐丽涉嫌贪污罪已被刑事拘留。(7月9日 新华网) 大专文化的徐丽曾是安乡县财政局颇具资历的中层干部。2010年,她作为工资发放中心主任,掌管全县大部分公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因为沉湎赌博,赌博输钱后,徐丽开始挪用公款,并一度到澳门豪赌,一发不可收拾。 赌博从来都是害人害己,甚至是破坏家庭。因为参与到赌博当中,导致自己弥足深陷,无法自拔,进而自己铤而走险,在赌博输钱,而且在全县的工资资金在眼前流过的时候,她被赌博冲昏了头脑,做出挪用公款这样愚蠢的事情。 事情败露后,她并没有勇敢面对错误,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反而一走了之,采用逃跑的方式。相信在这近3年的逃跑生涯里,她没有一天能够好过,从原来白白胖胖变成了又黑又瘦。 然而,透过这起挪用公款案,不禁让人觉得疑问。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的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徐丽为何能轻易从中卷走数百万?一般工资的发放程序首先单位申报,然后由财政局相关股室审核,再把资金打入专用账户,由工资发放中心和银行工作人员打入相关人员的卡上。 试问这样层层审核,为何就能被人如此轻而易举地挪走近千万元呢?仔细想来,这挪用公款案的背后,已经充分说明这管理上的漏洞,才让其有机会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国家财务。实际上,“利用职务之便”犯罪,折射的是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传递的是监督和制约行之有效迫在眉睫。 惩办贪污腐败,从重处罚腐败人员,确实能令人解一时之气,但更重要的是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严格审核程序,以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损失,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这才是根本大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