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贿和介绍贿赂,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薄玉龙被免职,两年后,又被重新起用为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消息一经媒体曝光,立即引起关注。(7月11日新华网) 薄玉龙履职市反渎职侵权局政委,这本是一桩普通的人事任免,但是由于他在两年前因行贿和介绍行贿被受到过免职处理,所以这一人事任免受到了网友的强烈关注。大家纷纷对于这样的任免表示质疑,质疑的理由是岂能让涉腐官员去反腐? 但是笔者却有不同的观点,涉腐官员反腐有何不可?其实大家对于该官员最大的质疑就是其曾经有过前科。“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在大家心中在已经形成了定式,所以大家会惯性的认为其不能再新岗位上发挥反腐的作用,反而会带来祸害。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还有句话叫“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也有一句话叫“浪子回头金不换”。该官员曾经犯过错误,这是事实,但是其已经因为错误被免职两年,也就是为自己的错误得到惩罚。如果说对于犯过错误的人都要一概贴上“坏人”的标签,都一竿子打死,那么岂不是要让犯错的人都一错再错、不能回头? 同时由于该官员曾经参与过腐败,那么其对于腐败的过程更能够了然于胸,对于那些暗藏的腐败行为也更能够看得真切,所以让其参与反腐那正是“对了味口”,想必更能够发挥其作用,更多的揪出腐败官员,树立良好的官场风气。 当然现在对其谈论再多,都是一种假设,也是一种希望。究竟薄玉龙是在新岗位蜕变?还是在新岗位继续堕落?这都需要他的选择。我们也希望其通过以后的实践告诉我们“错可纠、人可变”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