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一则关于“永嘉某局总工开房两百余次”的帖子惊现网络。网友“艾米丽@温州”发帖称:现任浙江永嘉某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和家人名下在温州市区、永嘉县瓯北桥头等地拥有多套房产。他在任永嘉县某局大队长、某分局长期间到永嘉县梦江大酒店、瓯北宏泰宾馆等多处酒店开房达200余次。(7月29日 中国新闻网) 官员因开房次数多,引来网友的围观和拍砖,对于这样的情景,在追求眼球和轰动效应的当下,产生这样的后果,不算意外。但当一时的道德批判跟上,并造成网络舆情后,我们是否该抛开惯性思维和先入为主的思维路径,冷静并分析事件的前因后果呢? 诚然,官员开房,且次数达到了200多次,在“开房门”事件屡见报端的今天,没有理由不在第一时间联想到“狗苟之事”,这是长期以来社会舆论给公众带来的影响,同时也在某种程度反映了当下社会中存在的一种非主流现象。然而,笔者不竟要问的是,官员开房,就只为了行“狗苟之事”? 正如新闻中提到的这位官员,其社会交往广泛,家境不错,同时, 200多次开房记录在10年时间里产生。不妨这样来分析,十年有200多次开房记录,平均一年20多次记录,平均到每月就不足两次,且在有公务接待任务,另外,还有外来的朋友的情况下,不难得出,这位官员有行狗苟之事的“猜测”很难成立。况且,如果外界仅凭开房记录这一项证据,就贸然的下定其有不雅事件,没有人赃俱获,显然落入俗套,臆测罢了。 官员、开房,次数达200多次,在没有真相的情况下,舆论和谣言早已失去了起码的理性和考证,给事件的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麻烦,甚至是心灵的创伤,这就折射出了网络监管的不到位,试想,在没有充分的例证面前,为何相关网站竟能通过发帖者的审核,并展现在人们的面前?而同时,某些网友的不当言论,应给与严肃对待,网络虽是一个自由的空间,但不代表着没有禁区,对于那些借网络发布不当甚至诋毁他人的言论,务必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这里不是为当事人辩护,实在是在只有一份记录和寥寥数句话的情况下,就去断定一个事件,这不免太随意和粗暴了。借网络造势、吸精不算违法,但发布诋毁他人形象的语言和实践来吸引群众的注意力,此种当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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