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前夕,中央纪委先后集中曝光了几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专门开设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栏目,引起广泛关注。 “五一”是一个重要节点,“四风”问题可能会有所抬头,并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人情往来也是抓节点中的重要部分。梳理近年来披露的一些腐败案件,就会发现,很多案件被告人均有“收受他人礼金、红包”之类的陈述。从这些案件发展脉络来看,不少贪官就是在人情往来中,一步步坠入了犯罪的深渊。 因受贿罪于2013年8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河南省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森林(副厅级)在忏悔时表示:“给我送钱的,绝大多数都是利用节假日‘人情往来’,我觉得自己就是被‘人情往来’面纱下的铜臭熏倒的。” 诚然,中国不仅是一个礼仪之邦,更是一个人情社会,靠关系、拼人脉、讲感情已经成为诸多行业的“潜规则”。但是,要知道,礼尚往来虽好,但不能忘记“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否则最后只能彼此“礼”崩被害。 有人认为“小吃小喝不算过,小拿小要没什么”,还有人标榜自己“大吃不大喝,收礼不受贿”等等。他们对自己的过失不以为然。然而事实上,我们从媒体上披露的官员腐败历程也可以看到,一些贪官污吏在走上犯罪道路之初,对送上门来的巨额贿赂,尚保持本能的警觉;但对小利小贿,他们则坦然纳之。利令智昏,久而久之,逐渐尝到权利变利益的甜头,心理上愈来愈适应,胃口愈来愈大,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最后只能一步一步陷入腐败泥潭的。 其实,从量变到质变,再到病变,实际上就是价值观发生转变的过程。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 笔者认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时刻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为官者定要把心态放平,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将我们的群众路线走实、走好。(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