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长沙天心区法院,女子付巧站在了被告席上。检方起诉的理由是,她利用不雅照片敲诈一名副处级官员。(人民网,8月27日) 又是一起因裸照而引发的风波,因故事的“主人翁”将他们的“爱情”传奇“演砸”, 最终落得在法庭上“收官”的下场。然而本案的看点在于,与以往的诸多裸照案件相比,在惩罚上有不同之处,而且大相径庭。在以往的案例中,只要发生官员裸照事件,首先就会对官员进行严厉的问责,之后才算敲诈者的帐。而对于本案,我们所看到的却是将敲诈未遂的女子付某与其同伙邹某抓捕归案,大有严惩之势,而对于这位被拍裸照的官员,却是“轻描淡写”地惩罚:所在单位已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我们不防先来看一下女子付某的诸多“未遂”行为。付某称与章某的第一次是被强行发生的关系,而章某却说不是强行,至于是否强行我们姑且不论。单就二人在此后有交往的事实来看,仿佛说明女子付某早有所图,一会儿向章某借钱,一会儿向章某借车,一会儿又想通过章某承揽工程,结果却都“未遂”,正是因为这些“未遂”让女子付某不满,想通过拍裸照的方式来敲上一笔,但结果却还是“未遂”。对于付某来说真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搭进身体,还要吃官司,实属悲哀。其实,其诸多“未遂”行为早已经越过了道德底线,触犯了法律红线,惩罚在所难免。 然而,本案对敲诈未遂的付某不应成为惩罚的重点,惩罚的“方向盘”不应转向她这一边。在如今,反腐之风“越刮越烈”的大环境下,官员的作风问题逐渐被人们所重视,从中纪委的通报中不断使用“通奸”二字来看,早就在惩罚和提醒着道德败坏、作风不正的官员。而本案副处级官员章某却顶风作案,不管是强奸也好,还是通奸也罢,都已经和女子付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可以将这种行为称之为“已遂”, 已经将“生米”煮成了“熟饭”,况且在如今还有裸照的铁证下,对其惩罚竟然是“本单位”作出了“相应处理”。这种处理不得不让人产生诸多疑问:为何上级纪委不插手此事?本单位对副处级官员又有多大的处理权限?由本单位处理,是否会因为是“自家人”而偏袒护短?“相应处理”又是什么样的处理,是否是平级调整一下岗位,口头上简单地批评,亦或是其他方式在敷衍了事? 事实上,就女子付某“未遂”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来说,危害的主要是其个人和家庭,而对于副处级官员“已遂”行为的社会危害来说,不仅涉及到其个人和家庭,还将会“熏陶”整个单位和系统,更将严重地影响着我党的良好形象、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让“官德”碎了一地。如此看来,对本案中女子的“未遂”与官员的“已遂”的惩罚孰重孰轻,已经不言而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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