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纪委监察局近日对该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原主任周招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新华网 10月7日) 经查,2009至2011年,周招畅在担任澄迈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的多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9.3万元人民币。澄迈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招畅有期徒刑六年。 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这样的岗位会被很多人看成是“香饽饽”。这样的职务,虽然级别不高往往“含金量”却很重。正如某知名律师说的那样,“掌握某一个领域的实权部门,权力比较实,腐败的风险就比较大。在那个位子上就有人给你送钱,所以没办法,自己要是没有抵抗力,就防不胜防。”所以,稍微心术不正之人便可以利用职务之便,轻而易举地为自己铺设贪腐温床。 笔者还记得这样几则例子: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任职期间贪污、受贿2400多万元,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北京市河湖管理处原处长李某,在任职期间贪污、受贿高达6000多万元,被法院判处死缓;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基金股某股长只用几年时间就向境外转移了9850万元并举家移民海外…… 这些“香饽饽”岗位都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点,那就是虽然职务都不算大,但却能轻而易举地进行贪污且数额巨大,由此可见,“小官大贪”现象已到了不得不下猛药治的时候了。说穿了,最近,就有专家分析到,这种“‘主任经济’、‘科长经济’、怪圈其实是一种‘官僚经济’、“强权经济”、‘蛀虫经济’,不仅折射出某些要职部门干部贪腐享乐主义的歪风邪气,更体现出我国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这个物质横流的社会,单凭道德约束就能完全管好自己的人,实在甚少,特对是于手中有权力的干部,仅凭个人“自觉性”来约束欲望的膨胀,不是每个干部都做得到的。所以,刹住“小官大贪”现象已刻不容缓,如何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实行有效管控是当务之急。 因此,笔者认为,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管时,不妨严把关口,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纯洁性;积极创新监管模式,运用岗位风险排查及防控体系建设、进社区进家庭、德的反向测评等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正、侧、背面的全方位监督;出台科学、严密配套制度,严格约束领导干部,将特权关进制度的牢笼 。与此同时,更要特别注意“苍蝇”是 “老虎”之间的联系,一定要对“苍蝇”及时进行处理,切莫等其长成“老虎”时才落下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