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成都市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至12月底,成都市将集中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12月5日前,所有领导干部都将公开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11月26日 新华网)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兴起了要求领导干部作出不收红包的承诺。不可否认,“不收红包承诺书”,充满了善意初衷。可是,领导干部不收红包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也是最起码的常识,如果不让法律法规变得更具可操作性,也不加强监管,而是让公务员自行承诺,如此运动式地清理公务员收红包,这样的做法能见多少成效,就值得怀疑。所以,笔者认为,拒绝红包礼金,承诺之后更需践诺。 其实,分析以往承诺失败的原因,不难发现大多是因为所签的协议与所承诺的话都只停留在书面,没有落实到实际而成为“假大空”。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出台这些要求其本意是好,但是光是停留在书面不落实或者是“打折”落实,那么必然会引起群众的嘲笑和不信任。让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很容易,既然签了字就要让他们知晓,违纪违规所付出的的巨大代价。 笔者认为,要想让“协议”真正落实到实处,实现监督管理领导干部的作用,肃清贪污腐败因子,就必须要更多的措施与制度来管理官员的言行,避免出现问题。首先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自己签了协议就要牢记自身职责,思想素质必须过关,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目标。其次,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再多的协议不进行强有力的监督都只是纸上谈兵,在协议约束的同时,也要出台奖惩机制,加大违纪违规的惩罚力度,把领导权利关进笼子里,让领导不敢贪,也不能贪。 所以,在出台各项“方案”之时,必须配套相应的监督、奖惩机制,加大违纪违规的惩罚力度,真正让领导干部“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让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很容易,既然签了字就要让他们知晓,违纪违规所付出的的巨大代价。如此一来,有制度笼子,有自身的自我约束,有群众的广泛监督,“红包”问题的治理就能得到很好的破解。(作者:曾阿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