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部门综合治理社团顽疾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在全省性学会、协会等社团中,共清理在社团兼职的超龄处级以上领导144人、在职处级以上领导400人;依法注销和撤销52个社团,限期整改85个社团。(5月26日人民网) 说起领导干部在外兼职,不得不想到曾经的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资源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教授、北京普洱茶研究院院长,这都是沈某曾经的职位“后缀”,好不风光。除了沈某的兼职方式,还有更多官员兼职现象存在于我们身边,这次山西省多部门专项清理的结果就是一个例证。 尽管新闻报道中没有介绍山西官员兼职前因后果,但我们仍不难揣测他们为何对兼职如此“热爱”。一方面,官员在社团兼职有一定的“需求”空间。有的社团为便于日常工作运转,通过聘任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政府官员作“名誉会长”,既能撑起社团“门面”,还能以“名誉会长”的名义为自己添加一张“特别通行证”,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对某些官员来讲,若在社团挂名,既不会耽搁到自己多少工作时间,还会有点额外“小收入”,甚至还能显示自己的业务“水平”:“会长”、“顾问”等等称号加身,这人肚里应该有点“货”。于是,个别官员便在社团底下“乘起凉来”,好不快活。 然而这种“凉快”氛围,却常常潜伏着某种隐患。官员挂名兼职,通常不会参与社团事务,这就给了个别心怀不轨之人为非作歹空间。他们本着“市场化”、“第三方”的自身定位,打着政府官员的旗号,通过摊派会费等方式大肆谋取利益,而这些“利益”最后又会分流到兼职干部名下。这样一来,即使兼职干部“树欲静”,但社团既成规则“风不止”,最终导致兼职干部“头脑发热”,陷入各种利益漩涡,催生违规违纪行为。而这就是犯了“热伤风”的“临床症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与政府职能的逐渐转变,“小政府、大社会”之风将会日益猛烈,这不仅给各类社团发展提供了契机,也对政府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从过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过渡到现在和以后的“只当裁判员”,是对执政理念的一大考验,也是对个别官员的纪律要求。而要做到这一点,官员社团下“乘凉”就必须成为过去时。(冬月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