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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收捐款修路是为民办实事么?

时间:2014-05-29 17:57来源: 作者:张雨竹 点击:
秦岭深处的山阳县十里铺镇磨沟里村,村委会的一面墙上看到了一则公告。公告称,村里要搞公路硬化工程,收取村民每人400元捐款,截止5月31日之前必须全部上缴。对于不愿意捐款的村民,不如数交款者从6月1日起,每一百块钱收取每天2毛钱的利息。凡是不交捐款的

最近,有观众反映,山阳县磨沟里村委会一给村里修路为由,强行要求村民每人交400元捐款,而且告知村民谁不交的话,村委会将自行以村民的名义贷款,而且贷款利息高的出奇,甚至远远超出了普通意义上的高利贷。(5月29日 中国新闻网)

秦岭深处的山阳县十里铺镇磨沟里村,村委会的一面墙上看到了一则公告。公告称,村里要搞公路硬化工程,收取村民每人400元捐款,截止5月31日之前必须全部上缴。对于不愿意捐款的村民,不如数交款者从6月1日起,每一百块钱收取每天2毛钱的利息。凡是不交捐款的村民村上将收回村民的承包地、承包山。而且对不交捐款者,村上不能办理任何手续。

这种霸王条款无论是看着都觉得窝着一肚子火,依然是捐款肯定就是本着自愿的原则,本着每家经济能力原则。捐款为何又如此强行呢?这样的条款试问让群众情何以堪?

修路本来就是一件好事,却被这里村干部干成了一件坏事,公告上的语言完全可以变成引导群众村民积极捐款,这样出行也会更方便,而不是这样以一种威胁的方式。这比高利贷还高的利息,只会让群众心声厌恶,这修路的好事却成了烦心事。

随着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逐步深入,干部队伍的作风转变迫在眉睫。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就是要广大干部从走出机关,走进群众,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体验群众生活,解决群众问题。

真正践行群众路线,不是喊喊口号,开几次会,出几个文件就可以了。而是要主动服务群众。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急,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办好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笔者认为,修路搭桥都是走群众路线为群众办的实事,但还得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力争将所有为民服务的好事办成实事、顺应民心的大事。(文/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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