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江:从德治到力治-历史推演及其“焚书坑儒”
时间:2010-11-05 18:09来源:半壁江原创文学网 作者:中国思想论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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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简洁和明确的概念概括先秦政治传统演变的主要轨迹,[1]并不容易。这里,我们试图用从德治到力治这一范式,来对先秦政治传统的演变,提供一个理解向度。德治是我们所熟悉的概念,与此比较接近的概念还有人治、仁政、王道等。[2]从既具体又有相当的涵盖性
要用简洁和明确的概念概括先秦政治传统演变的主要轨迹,[1]并不容易。这里,我们试图用“从‘德治’到‘力治’”这一范式,来对先秦政治传统的演变,提供一个理解向度。“德治”是我们所熟悉的概念,与此比较接近的概念还有“人治”、“仁政”、“王道”等。[2]从既具体又有相当的涵盖性而言,我们倾向于使用“德治”这一概念。儒家所谓“德治”,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最高政治人格或政治主体的德性和德行,来赢得民心,从而达到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目标。[3]与儒家“德治”相对立的观念,一般来说是法家的“法治”观念。这里我们使用“力治”这一概念,虽然在与“德治”观念的对比上,也许不如“法治”鲜明,但有两点理由,使这种说法看来并不唐突:一是,当时就有“德力”互对的用法;二是,从“法治”所带有的“强制性”和“暴力性”来说,它也能够纳入到广义的“力治”的范围内。与“力”观念接近的“霸道”观念,自然更不用说。因此,用“力治”这一概念,完全可以相对地指称与儒家“德治”不同的主要是法家的政治期望和路线。所谓“力治”,简言之,就是通过“物质力量”(也就是“富国强兵”、“严刑峻法”等)这一手段或方式来实现政治目标。那么,“德治”和“力治”概念在政治传统中的具体场景如何呢?总体上把先秦的政治传统概括为从“德治”到“力治”的演变,并把“焚书坑儒”看成是这种演变的一个历史性结果,有根据吗?
一上古时代“德治”传统的推测
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先秦儒、道、墨、法四大学派,尽管旨趣各异,相互之间存在着或大或小的争论,但它们在肯定或向往上古时代具有一个能体现“大道”、“美德”(也可以说是“正义”、“公道”)的理想政治上,则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道家老子所说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虽然还不能完全肯定说就是对政治传统演变的历史性描述,但它至少暗示,历史上有过体现“道”和“德”的政治传统。[4]法家韩非肯定远古历史上有过“圣王之政”,并溯源到传说中的“有巢氏”和“燧人氏”(下至尧、舜、禹、汤、武)。值得强调的是,韩非明确地把上古政治传统的特点概括为在道德资源上进行竞争(“上古竞于道德”)。当然,韩非并不把这种政治传统理想化,也不把它作为现实政治的样板加以推崇。他把它视之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并以他所说的新的不同历史条件,断然拒绝对“德治”传统的时代诉求。如《韩非子·五蠹》载:“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4]在墨子那里,把“古者”与“圣王”之政联系起来的说法,也相当多。“圣王”作为上古时代的理想政治人格,既是文明的制作者,同时又是体现“德治”的化身,“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彼其爱民谨忠,利民谨厚。”[5]津津乐道并一心向往上古“德治”传统的典型代表是儒家。在儒家心目中,尧、舜、禹、汤、文、武和周公,都是伟大的“圣王”,都是理想的政治人格。他们之能得天下和治天下,除了他们具有高超的智慧外,更在于他们个人深具魅力的德行。孔子对尧的称赞无以复加,[6],并认为“周代”的德,达到了“至德”的境界。[7]孟子从“仁政”的角度,来看待上古的“德治”传统,如他说:“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8]至于《礼记·礼运篇》所记载的“大同”与“小康”之世,尽管在理想程度上,有差别,但都可以说是广义上的“德治”之世。令儒家痛心的是,上古的这种理想的“德治”,随着时代的推移,却丧失掉了。[9]但他们并不沮丧,因为他们相信,远古历史上曾经辉煌过的“圣王”“德治”,只要新的政治主体愿意,并具有相应的“德性”和“德行”,完全可以在新的历史时代得到复兴。不同于法家的儒家的这种“衰退”及其“复兴”历史观,规定了之后儒学历史观的基本性格。
从儒、道、墨、法都肯定上古的“德治”传统来看,我们是否能肯定地说,上古“确确实实”地存在着一个悠久的“德治”政治传统呢?相反地说,这种“德治”传统,是否也有可能是对上古政治传统的一种“理想化”或“美化”的产物呢?一般来说,人们对人类历史远古时期的社会政治状态,往往有两种相反的估计:一是认为它是一种理想或美好的“黄金时代”(如卢梭所说的“自然状态”);一是认为它是一种“落后野蛮”的时代(如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从历史的观点看,认为远古“太好”或“太坏”这种两极性的判定,可能都是非历史主义的。罗素指出:“相信太古时侯曾有幸福的‘自然状态’这一信念,一部分来自先祖时代的圣经故事,一部分来自黄金时代这个古典神话。一般人相信太古坏的信念,是随着进化论才有的。”[10]具体到中国上古历史上的“德治”传统来说,我们基本上可以肯定它的存在(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其中可能有过于“美化”的成分)。也许正象冯友兰所喜欢说的那样,虽然查无实据,但事出有因。除了上面儒、道、墨、法四家都强调或肯定这一传统外,我们还可以借助于其它的根据,对此传统提供一个稍微进一步的说明。
在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原始氏族社会中,一般推测它是一种原始共产制或集体制。因其部落或氏族是靠血缘纽带建立起来的,所以在部落或氏族内部,很可能保持着一种比较和谐、平等的关系。[11]其首领也可能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在调动集体力量、维持氏族的生存或对外部氏族的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也许就是老子、《礼记》所说的“大道通行”的社会,或者是庄子所说的“至德之世”。[12]如果说这也是一种“德治”的时代,那么,它与传说中的“五帝”时代、特别是“三代”的“德治”传统,差别可能相当大。这种差别,可以从理想的程度上说(就象诸子所认为的那样),也可以从“意识”上看。前者可以说是有“德”还没有意识到其“德”,后者则是明确地意识到了“德”并求“德”。从传统所说的“五帝”开始,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德治”传统不仅从观念上逐步地被意识到了,而且也逐渐地被化为政治实践。“帝”的观念,在宗教形态上,具有人格神的意义。但“五帝”之“帝”,可能既象征着他们的“智慧”也象征着他们的“道德”和人格境界。《尚书》这部记载上古中国历史比较多比较早的古书,虽然其真实性一直受到怀疑,但其中的一些记载,仍然可能具有真实性,或接近于历史实情。按照此书的记载,帝尧之治,就体现了“德治”,“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13]帝尧之“德治”,还体现在一般所说的“禅让”或“传贤”上。《尧典》载:“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禅让”或“传贤”,除了接替者的“聪明”外,当然更需要其“道德”。但“禅让”或“择贤授权”这种权力转移方式,在“五帝”时代,可能并没有形成为一贯的制度,[14]而且也没有被传到“三代”。据认为,夏禹首先就打破了“禅让”,把自己的“王位”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启。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德治”传统的完全断绝。不管夏、商时代作为人格神的“帝”、“上帝”,给政治统治或政治人格赋予了多少合法性的基础或权威(“王权神授”),并暗中得到其“佑护”,但现实的政治实践,仍然依赖并要求政治人格的“德行”。禹与桀、汤与纣,作为鲜明的不同的政治人格被经常对比,就在于他们是否拥有政治统治者所需要的良好“德行”,也就是说,是否实行“德治”。一般认为,“天命靡常”、“敬德保民”的观念,是在西周被“突出”出来的,这当然是有根据的。但决不能认为,在夏、商时代,“帝”能为统治者提供一切,“德”无足轻重。实际上,在夏、商时代,统治者是否有“德”或实行“德治”也已经成为政治统治合法性的重要根据之一。[15]如《大禹谟》载:“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惟修正德,利用厚生。......好生之德,洽于民心。”这里明确地把“政治”与“德”联系在了一起。《太甲下》载:“伊尹申诰于王曰:呜呼!惟天无亲,克敬惟亲;心罔常怀,怀于有仁;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天位艰哉。德惟治,否德乱。”《咸有一德》载:“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非商求于下民,惟民归于一德。”从所说来看,在政治统治中,“天”的重要性,已经让位给了“德”。也就是说,获得政治统治合法性和成功的关键,主要是取于统治者的“德”。
周取代殷,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用暴力征伐获得政权的最早典型。但征伐的物质力量之能够大量动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于纣王的“无德”和“暴政”,丧失了民意,而武王积德,赢得了民心。事实上,武王在征伐商纣的动员大会上,也正是通过控诉商纣的“罪恶”和“无道无德”,诉求于“德治”,以赢得支持的。对此,王国维曾这样说:“夫商之季世,纪纲之废、道德之隳极矣。......殷周之兴亡,乃有德与无德之兴亡。”[16]一般而言,西周的“天命”观念,不管是在取代商的过程中,还是在政治统治或政治生活中,仍具有提供合法性的作用,并没有失去权威性。如《康诰》载:“天亦大命文王殪厥殷,诞受命越厥邦厥民。”《召诰》亦载:“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这是把周取代商看成是“天”的意志。但是,正如人们所强调的那样,西周的“帝”、“天”观念,一个明显的新特点是,被充分地赋予了政治“道德”性的内涵,与“人道”密切地结合了起来。照傅斯年的说法,西周对“天命”的固守或诉求,都是通过具体的“人事”和“德”来要求的,“一切固保天命之方案,皆明言在人事之中。凡求固守天命者,在敬,在明明德,在保乂民,在慎刑,在勤治,在无忘前人艰难,在有贤辅,在远儉(此字应换成竖心旁)人,在秉遗训,在察有司。毋康逸,毋酣于酒。事事托命于天,而无一事舍人事而言天。‘祈天永命’,而以为‘惟德之用’。”[17]在傅斯年看来,从殷到周,文化上的根本转变,既不在物质上,也不在宗法制度(从传子之制到嫡庶之制)上,而在于“人道主义”的诞生,“殷人以人殉以人祭之习,其用政用刑必极严峻。虽疆土广漠……,政治组织弘大……,其维系之道,乃几全在武力,大约能伐叛而未必能柔服,能立威而未必能亲民。故其盛世,天下莫之违,一朝瓦解,立成不可收拾之势。返观周初,创业艰难,……一而固能整齐师旅,一而亦能收揽人心。……虽‘殷商之旅,其会如林’,亦无济于事矣。此其所谓‘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耶?此其所谓‘纣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率(乱)臣十人,同心同德’者耶?凡此恤民而用之,慎刑以服之,……既走此一方向,将数世积成之习惯,作为宝训,谆谆命之于子孙,则已启人道主义之黎明。”[18]傅斯年所说的“人道主义”,仍就是我们所说的“德治”。从前面的讨论来看,“德治”传统,在殷以前已经存在了,那么,我们何以要特别突出或强调西周的“德治”传统呢?关键之处在于,殷商之前的“德治”传统,至少是在观念上,还比较微弱,或者说一直还处在萌芽状态中。到了西周,“德治”观念第一次达到了高度的自觉,并且成了政治统治的根本因素。最明显地事实,就是“敬德”、“明德”和“保民”观念的兴起,并要求把它们化为具体的政治实践。有关这方面的文献,在《尚书》中相当多,其典型者,如:
“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19]
“克明德慎罚。”[20]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为
恶不同,同归于乱。”[21]
“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22]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
在予一人。”[23]
“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24]
“天子作民父母。”[25]
类似的思想或观念,在《诗经》中,也多有反映,特别是其中的《大雅》部分。西周这种把“敬德”、把民意作为政治的根本,高度关注和讨论的事实,可以说是对此前所延续下来的“德治”传统所作的一次总结。[26]
就早期的“德”观念而言,它的意义显然不限于政治道德或政治人格上,它肯定也与大众的个人品性有关。但由于政治统治或政治人格,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至关重要性,所以从《尚书》、《诗经》、《国语》、《左传》等这些比较早的文献来看,给我们所留下的一个大致印象是,中国早期的“德”观念,主要与政治相关,“德”的主题,也就是政治思想的主题。[27]上古的“德治”传统,其出发点主要是位于高位的君王如何处理同臣民的关系,而不是处于下位的臣民应该如何对待君王。这一点对理解上古“德治”传统的特性非常重要。它表明,在上古,政治统治的根本取决于君王如何,而不是下民如何。这一方面说明下民“无权”,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下民对政治后果根本不承担任何责任。政治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君王”,就连老百姓的过错,也不能简单地归罪于老百姓。如《汤诰》所说的“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万方”,《泰誓》所说的“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不仅表现了对庶民的宽容精神,也表现了上古君王的胸怀和气魄。因此,政治之“德”,其外延主要就是君王所应具备的优良“品德”,“德治”就是君主依其优良“品德”治理国家。君王所应具备的优良品德,显然是广泛的。如宽厚、公正、恩惠、慎罚、怀柔、刚强、敬恭、勤勉,等等。[28]具有这些品性,不仅使君王能够获得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而且也能为民众带来福祉,赢得民众的支持。中国上古这种以“德”为本位的政治理性,一开始就给中国文化打上了道德主义的独特印记。“为政由德”,是上古政治实践正(“善政”)反(“暴政”)两方面经验在观念上的体现。但是,“德治”理想,根本上是依赖于“君王”的个人优良品性或德行。而君王个人是否能够具有这种优良品性或德行,却没有内在和外在的硬性保证。一旦“君王”失“德”,或“君王”无德,立即就会陷入政治危机,就会出现“暴政”。这样一来,动人的“德治”理想,却与偶然性走到了一起。“德治”的问题性,在上古还没有被意识到,更不用说有意识地解决了。它之后的未来历史又如何呢?
由于“德治”所带有的“偶然性”,所以,它就容易转化为相反之物“恶政”。因此,当我们说上古存在有“德治”传统时,决不意味着上古历史的“现实”,总是处在这种“德治”传统之下。实际上,“非德治”统治或“暴政者”的存在,至少就我们经常所列举的典型者夏桀、商纣、周厉王,都使我们不能过分地把上古“德治”传统理想化,或单向度地看待它。即使是处在“德治”历史时期,也决不意味着战争和暴力,总是束之高阁。也就是说,在需要的情况下,“君王”也肯定要动用“物质力量”,当然包括刑罚、战争。如果说物质财富或经济,始终是维持人的生存的最基本条件,那么,它也必须是政治实践的主要目标。
二儒家孔孟对“德治”观念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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