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杜绝“唯GDP”的政绩观;打造规范行权的制度“笼子”,深化“三权改革”;深入实施“成都人才计划”,让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深化基层组织制度改革,全面深化“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都市着眼于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好干部”标准,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等方面着力,重点解决唯票、唯GDP、唯年龄等问题。(9月19日四川日报) 投票推荐考察,是组织部门在考察推荐干部中最常用的方式。干部推荐考察中,我们的方式方法很多,但最简单有效、最客观能量化的方式无疑还是各类会议投票。我们“以票取人”目的在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更加体现群众基础和群众认可,更好地预防选人用人上的“领导点将”、“伯乐相马”和“公考考霸”现象发生,让那些脚踏实地、为民奉献、干事创业的干部能够在干部群众的筛选中脱颖而出。 作为推荐考察干部的手段、方式、工具,“以票取人”本身并不存在着褒贬好恶,关键在于利用它的人及如何利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领导意图”“暗箱操作”“拉票”“贿票”等行为,这时不“以票取人”是杜绝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现象的有效措施;有些干部工作能力强,为人正直,管理严格,做事公正,特别是在一些特殊岗位容易“得罪”人,可能会出现干部职工不理解得票差的情况,这时不“以票取人”就会导致好干部选拔不出来;一些干部能力突出,业绩也得到群众公认,这时我们还是应该选择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做人做事“实”和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不唯票,并不是说票不重要,票数仍然是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重要参考。并且群众公认并不是片面的干部职工投票认可,更多的应是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满意。 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要坚决防止那些利用不“以票取人”为幌子,将一些社会影响恶劣和不严不实、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差的干部选用到领导岗位上来;杜绝一些干部滥用权力,违规选拔用人,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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