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不良开发商仁恒美林郡强拆下岗职工住房还雇凶打伤住户
时间:2011-11-08 03:10来源:半壁江原创中文网 作者:甘肃传媒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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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原兰州轴承厂职工,企业破产后我们下岗失业,后厂区土地拍卖给兰州仁恒房地产集团,为了配合甘肃省国资委、轴承厂拆迁工作,于2007年11月我们从厂区个人集资住房搬迁至轴承厂给我们改建的安置房中(原轴承厂托儿所二层楼房)。此块土地权属仍归兰州轴
我们是原兰州轴承厂职工,企业破产后我们下岗失业,后厂区土地拍卖给兰州仁恒房地产集团,为了配合甘肃省国资委、轴承厂拆迁工作,于2007年11月我们从厂区个人集资住房搬迁至轴承厂给我们改建的安置房中(原轴承厂托儿所二层楼房)。此块土地权属仍归兰州轴承厂,房屋由兰州天地圣源物业公司托管(原轴承厂留守人员所设公司)。
仁恒房地产集团在没有取得该处土地权属手续和拆迁手续情况下,从2011年10月初开始对该处房屋进行拆迁。此处住户共12户,已先后拆迁8户,截止11月3日剩余4户。2011年10月26日开始断水,四户多次找物业协商,问题无法解决。11月1日开始强行停电,拆除供暖设施及公共厕所(该楼住户室内无卫生间),导致事态发展越来越严重。在此期间,我们多次于甘肃省国资委、兰州圣源物业公司有关领导联系解决水电问题,都不能得到解决。由于上述部门领导不作为,尤其是物业公司,导致我们4户丧失最基本的生活居住条件。当时我们也曾多次联系媒体,但各种原因都没来。
2011年11月3日下午3点,仁恒集团当着四户的面强行拆除电表箱及户外线,经制止无效,我们打110报警,在民警的督导劝说下,仁恒集团马玉林答应到公司办公室解决问题。马玉林说:“轴承厂托儿所这四亩多地我们还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为了改善你们的住房条件,兰州天地圣源物业公司委托我们负责该处的拆迁安置工作“。马玉林电话联系仁恒房地产副总郑虎于当晚7点,与我们四户商谈拆迁事宜。我们四户要求仁恒在协议未谈好之前先恢复水电事宜,保障基本生活条件,然后商议拆迁事宜,但郑总答复我们“拆迁方案只有一种,要签就签,不签就算,如果不同意就写不同意书面文字,我们也就不拆了”,我们出示了兰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兰政发(2011年)109号,关于贯彻“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齐条例”,实施意见文件给他看,他说:“这个文件和我们仁恒没有任何关系”。他还说:“拆除水电暖是经轴承厂领导同意的,我们绝不会给你们恢复,爱到哪告到哪告,没人会管得。”协商不欢而散。
当晚十一时许,兰州仁恒房地产集团雇佣黑恶势力40至50人,在还有住户居住的情况下,将4户防盗门强行损毁,破门而入,手持凶器将住户强行绑架、挟持、威胁,并殴打致伤(敦煌路派出所存有影像资料),强抢手机,扔掉手机电池,限制人身自由2小时,使我们在第一时间无法报警。随即动用大型履带式挖掘机对我们的房屋进行野蛮违法强拆,使我们瞬间失去家园和财产。11月4日凌晨2点我们给110报警,敦煌路派出所民警勘查了现场。没想到在法制社会的今天,还会发生这种骇人听闻的暴行。
仁恒集团这种野蛮做法给我们的精神、身体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我们眼在流泪、心在泣血,无比悲伤和愤怒。党和政府三令五申强调社会和谐文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弱势群体,关注关心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让老百姓能安居乐业。就在兰州市党代会召开期间,仁恒集团给政府献了这么一份“厚礼”,使我们这些曾经为国家为企业创造过财富的草民感到十分的寒心,试问《拆迁法》对仁恒集团到底有没有约束力,试问法理何在?公理何在?
11月4日上午九时,我们四户去市政府反映情况,信访办领导接待了我们,并通知省国资委、七里河维稳办、七里河公安分局、敦煌路派出所、天地圣源物业公司及仁恒集团相关人员在一起见面,因仁恒集团不承认强拆一事,所以无法商谈解决问题,七里河公安分局答应尽快立案侦查,后在七里河维稳办的协调下越好下午四点在仁恒集团工地会议室商谈,但因双方在实质问题上意见不一,所以已失去协商的基础,至此我们强烈恳请政府:1、严惩打人凶手,承担伤者的医疗等经济责任!
2、追查拆毁我们家园的责任人,还我住房!
3、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财产损失!
投诉人:李刚
王培华
申富魁
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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