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局长公车私用撞人还是醉驾?这两天,义乌当地论坛有网友发帖,2月中旬自己在义乌飞机场等客人,结果被义乌市体育局局长楼良四驾车撞伤,导致三根脊柱横突骨骨折。事后楼良四没有报警,他怀疑楼良四是公车私用并且酒驾。(3月10日,中国新闻网) 多年来,人们一直对公车私用现象忿忿不平。无论纪检监察部门如何下大力整治,可是“车轮下的腐败”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为了遏制“车轮下的腐败”,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性,中纪委更是对公务用车进行了专项清理工作,可以说成效还是很显著的。 的确,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轿车早已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了方便出行的小车。但是,在车辆迅猛增加的同时,交通事故也不可避免地随之增多,俗话说车祸猛于虎,车祸不仅给肇事者带来了灭顶之灾,更是给车祸死亡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痛苦。 这不,网上又人发帖称,其是义乌一家出租车公司司机,2月19日0:20左右,他在义乌机场等待客人时被一辆转弯的轿车撞伤,可当时肇事者并没有报警,而是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开着方先生的车,把他带到一家医院检查。 在医院方先生才知道开车撞自己的是义乌市体育局局长楼良四,在医院里楼良四主动告诉他身份,并留下了名片,承诺会承担赔偿义务。可让方先生失望的是,楼良四在垫付800元检查费和医药费,留下1600元后,之后的一周里都以工作忙为由,拒绝主动解决赔偿的问题,后方先生到医院复查,确定脊柱三根横突骨骨折,无奈之下他想通过论坛发帖给自己讨个公道。 其实,当前车祸发生之多,是人们所公知的事情,但是一旦车祸与官员沾上边,就会瞬间成为舆论质疑的焦点,这次事件也毫无疑问的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而对于为什么当时没有报警而事后隔了很久才报警,楼良四解释,当时一方面认为方先生没有大碍,自己处理一下就好,另外一方面考虑时间太晚,处警不一定会及时,怕耽误时间,同时也不清楚离开现场后交警是否会受理。事后考虑方先生受伤比想象的严重,在得知可以补报警后才去报警。 经过几天调查,出事当天楼良四确实是公事,也不存在酒驾,但属于违规停放公车,并私驾公车造成交通事故,违反了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经过义乌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楼良四党内警告处分。 因此,笔者认为,要切实管理好公车,不让其为私人所用,关键还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解决监督过程中的透明问题,每一个好的制度背后,都需要更为科学、细致和坚决的落实与执行。否则,只会让制度流于一种形式,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刘洛妍)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4/03-10/592913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