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号为陕 C-00233 的黑色小轿车引起了宝鸡市国道巷小区业主的关注,该车每天准时出现在小区接送一位宝鸡市商务局的领导,对此大家很有意见。政府不是一直在治理公车私用吗?这位领导怎么特殊乘坐该车?宝鸡市商务局纪检组长惠建学对记者说:“这个车的确是我单位接送我上下班的,我们局机构领导都有专车接送。” (3月11日网易新闻) 上下班公车接送,被接者声称,“我们局机构领导都有专车接送。”言外之意,这是宝鸡市商务局的潜规则,公车又不是接送某一个人。此言看似有理,实则不然,公车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像官员上下班都要使用公车接送的规章制度从何而来? 不管任何规章制度均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国家对公车使用其实早有明文规定,各地对公车使用也进行了规范,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干部可以用公车接送上下班,被接者以“我们局机构领导都有专车接送”相回应又怎能站得住脚? 违反法规还强词夺理,宝鸡市商务局领导知错不改暴露出规范公车使用还任重道远。公车私用现象的出现也曝露出监督漏洞的存在,为此,监督部门应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快速跟进,将出现的问题彻底解决,才能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当然,监督部门对违规使用公车的领导干部也应及时作出处理,这既是维护法规严肃性的体现,又是警示其他干部的最好教材。监督部门只有做到督促、查处、警示相结合,才能保证公车的规范使用,从而吹起公车使用的清正之风。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4/0311/11/9N27494S0001124J.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