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山西人大代表孟宝街头辱骂殴打交警”的消息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今日,记者从山西朔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当事人已道歉,警方正在进一步落实调查。(5月5日,中国新闻网) 日前,网上爆料称“5月1日人大代表孟宝开路虎在街头辱骂殴打交警”。帖文同时曝光多张现场争执照片。爆料微博引起了众多网民转发评论并表示愤慨。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很是气愤。孟宝作为朔州市平鲁区人大代表,竟然在街头辱骂殴打交警,这不仅让自身蒙羞,更是给自己的单位抹了黑。 据了解,当事人孟宝系朔州市平鲁区人大代表。朔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此案的孙队长告诉记者事发经过:当日,孟宝一行五辆婚车行驶到路口时,因为交通拥堵停滞,交警发现其头车用红字遮挡车牌号,于是将红字撕下。此举引起孟宝不满,下车后对交警辱骂、争吵,但并未殴打。孙队长表示,当事人孟宝已进行道歉。针对此事,警方将落实调查,并将对遮挡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经过媒体对此事的披露后,孟宝已然道歉,这位“人大代表”赔礼道歉了,但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真实的压力,那么道歉也未必就有助于改进工作,一有问题就道歉,道歉完全一个样,这是可怕的。而且这名辱骂殴打交警的“人大代表”不知到底是自身素质不过硬还是对群众的一种漠视?打骂之后再道歉,如此“双簧”究竟为哪般? 因此,人们不得不问,这名“人大代表”为何要当此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迫于压力才道歉呢?究其原因,就是尝到了甜头,因此才躲过了一次次自己的问责,逃过了一个又一个之劫,成为屡试不爽的“免死”金牌。因此不能什么事只要道歉了,就不与问责,就可以下不为例。 笔者认为,道歉不是目的,也不是简单摆个姿态了事,希望相关部门下一步能拿出纠错和担责的结果来,而不能因为一声道歉就大事化了。同时,这次事件说明少数政府公职人员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对于这样的行为,相关部门还应彻查,望相关部门给予老百姓一个清楚明白。(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