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乐山市民吴帅(化名)因保险理赔需要到气象部门开暴雨证明,正文内容不足40字,但要价800元(后经讨价还价是500元)。而在去年7月,中国气象局就已出台通知:为受灾个人提供灾害证明,免收服务费。 昨日,乐山市气象局局长李顶洪向公众致歉,并表示退还收取费用。(8月23日《成都商报》) 气象局所从事的天气预报、气候预测、雷电防御、农业气象等工作,其目的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提供服务,可就是这样的服务部门,却依然没有忘记靠山吃山,把分内之事作为生财之道,不仅刺痛公众眼球,也与党和政府的为民服务宗旨背道而驰,其见钱眼开的底气何在? 既然在去年7月,中国气象局就下发通知"为受灾个人提供灾害证明,免收服务费。"如今已时隔一年有余,为何还存在收费现象?是通知传达太慢未到达该气象局呢,还是该气象局根本就没将通知要求传达到下属的气象技术服务中心,更或是服务中心人员见有利可图而玩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惯用把戏?在信息越来越公开透明的当下,如此做法与欺上瞒下,坑蒙拐骗何异?其部门的诚信、公信又何在? 如今有人较真了,事情曝光了,领导也就坐不住了,又是道歉,又是退费,又是检讨,忙得不亦乐乎,这又是何苦呢?与其如此这般折腾,又何必当初不按规定办事?违纪违规了,知道错了,晓得悔改了?道歉虽然表明的是态度,但能否挽回其形象受到的伤害?此时的退费虽然表明对错误的担当,但能否消除干部与群众之间那堵无形的心墙? 近年来,乱收费现象侵蚀着各行各业,医疗乱收费、教育乱收费、行政乱收费等,群众已抱怨连连,这些乱收费一方面扰乱了有序的市场竞争制度,一方面也无异于"杀鸡取卵",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严重伤害了政群、干群关系。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就应对那些胆敢妄为,置法纪法规、行业规定于不顾,仍然抱着侥幸心理的单位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彻底消除那些借为民服务之手向群众伸手索钱的现象。 笔者认为,该气象局下属的气象服务中心乱收费行为,不应止于道歉、退费,上级有关部门应以此认真调查处理,查查到底是否仅此一例?不仅要查处收费人员的违规行为,更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否则,调离岗位、书面检讨等这些不痒不痛的"处罚",因其违规成本太低,难以让其增长记性。在反"四风"转作风的关键时期,还存在如此现象,真应好好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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