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4日,韩城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办主任孙伟红使用管制刀具在办公场所,追砍追刺局长王某,致王某多处受伤。8月4日,孙伟红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8日,孙伟红被韩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给予孙伟红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8月23日华商报) 官员之间因意见不统一或意见分歧,甚至是个人矛盾,采取兵戎相见的方式解决都是极其错误的,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而且有损领导干部队伍形象,还将自己陷于违法犯罪行为之中,最终因一时的冲动而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以及被逮捕的惩罚。这场本不该发生的"狗血"剧,到底是谁导演的? 治超办属于交通运输局的下设机构,交通局长与治超办主任本是上下级关系,而治超办治理公路车辆超速超载的职责,也是交通局的职责内容之一。由此可见,局长与治超办主任之间不应存在业务上的矛盾。 从《法制晚报》对该事件的披露看,起因是治超办主任参加会议迟到,局长的批评点燃了追砍事件发生的导火索,尽管具体细节未作更多披露,但笔者认为,开会迟到,其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局长对其批评也是正常履行职责,如果说因局长的一句批评都难以坦陈接受,那在公路上又怎样去面对驾驶员的批评之声,更不要说用真诚的态度去聆听驾驶员的意见和建议。试问其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是如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又是怎样查找自身问题的? 据大河网消息,该治超办主任已任职六七年,工作很积极,还曾被局里评为先进个人。就是这样的先进典型,为何参加会议却迟到,如果是偶尔现象,那在迟到的情况下,为何不能主动承认错误,其责任担当在哪里?其从先进个人演变成涉嫌犯罪之人?难道不是平时对自己放弃了"三严三实"的要求,又何尝不是在思想上放松了自我学习改造?这值得该治超办主任的反思。 从媒体的披露,该治超办主任刺伤局长的刀具为管制刀具,这不得不追问,平时正常上班身上带着管制刀具干嘛?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其具有《匕首佩带证》和《特种刀具购买证》吗?其以身试法带刀具,最终酿恶果。 即使该主任存在妻子死亡,自己独养孩子的不幸和困难,但这些都不应是其追砍该局长的理由。不过,作为其管理单位的交通局和局领导班子,在工作安排,人事调整时,也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活上、工作上,甚至是时间上给予适当照顾,一方面也体现组织和领导的关心,一方面也能更好地促进干部队伍的团结。不知道该交通局在其困难上都采取了哪些办法和措施,为其解决了多少实实在在的困难。对此,该交通局的领导是否也应扪心问问。 笔者认为,治超办主任追砍交通局长是一场完全可以避免的闹剧。从网友们的评议看,其指责声并未一边倒,而是指责双方在事件发生之时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有道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当初双方能依靠组织解决纷争,能有局领导班子的及时批评制止,能有参会同事的劝解疏导,该悲剧也不会发生。当然,世间之事没那么多假设,也没后悔药可买。该事件再次说明,冲动就是魔鬼,冲动必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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