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江苏常州工学院一名大一男生被一辆驾驶帕萨塔的男子撞伤,鼻梁骨折,头部、腿部多处擦伤。肇事者是常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队长王忠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表示该官员系公车私用,已对其停职处理。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证实,王忠虎为酒后驾车,至于是否构成醉驾,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中国青年网 11月9日) 据报道,学生被撞倒地后,肇事者曾多次试图离开现场,均被学生、市民拦下。作为国家干部,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自“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以后,不仅没有为人民群众起到遵纪守法的带头作用,反而以身试法,酒驾撞人还想逃逸,树立了反面形象,严重的损坏了政府形象。笔者不禁感叹,公车私用惹大祸,官德底线哪去了? 近年来,“公车私用”的新闻屡见报端,引起群众愤慨。然而,究竟何为公车?顾名思义,公车指的就是国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了执行国家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那么,显而易见,公车的用途就是用于国家公务。可是,虽然十八大以来,各种规定明令禁止公车私用。可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却仍旧不乏“勇士”甘愿触碰“红线”,以至于经常会上演公车私用最终造成交通事故的戏码。 笔者认为,“公车私用”频频出现,就是典型的顶“四风”作案,到底是谁给他们如此大的胆儿,置中央精神、群众期望于不顾。其实,官员酒驾的事件依然居高不下,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归根究底,还是因为官员们思想认识不够,心存侥幸,心理存在着官本位的思想,总是认为自己是官员身份,就算犯了事,也可以从轻处罚,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的认识源于官高于民的传统思想,没有充分的认识到人民的权力高于一切,官员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所以,干部“醉驾公车伤人”之所以还能上演,说明了对干部的管理还需加强,作风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必须要痛定思痛,认真反省一下该如何去加强干部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更要思考一下该如何加强作风建设,真正让作风成为一条警戒线,让干部不敢越雷池一步。(作者:曾阿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