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人民网报道,今年以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批“小官巨腐”案件也被查处。其中,某市一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科级干部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价值约1100万元),在北京和秦皇岛等地房产手续68套,贪腐程度令人触目惊心。(11月13日 京华时报) 近些年来,“小官巨腐”频频见诸报端,一些数字令人瞠目结舌。如有的市车管所数十人大肆受贿数千万元,有的市交警支队长受贿超千万元,有的市人社局干部监管不力致使医保基金被骗取近2000万元,有的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总额近千万元。 在很多人看来,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贪肯定都是位高权重的大官,可是,如今“小官”涉及千万的也不再少数,科级、股级干部频现大盗之举,“小官”已俨然成为各类贪腐大案的“主角”,他们频现报端,贪腐数额惊人,为何 “小官”能有如此大的神通? “小官巨腐”的背后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涉案主体通常职务不高,权力集中,处于为民服务的“末梢”,侵害的大多是群众的直接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不仅伤害群众利益,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还破坏党和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可见,小官的腐败治理尤为重要。 笔者认为,要治理“小官巨腐”,须做到惩防并举重拳治理。一是要严把“小官”队伍入口关,在“小官”队伍的选拔、任用、考核上下功夫。二是加强对“小官”队伍的监督考核,做到“大官”和“小官”同等对待,把小权力同样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严肃惩处,做到“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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