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事实:2001年至2008年,封昌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76万余元、美元4.7万元。(11月18日 中国新闻网) 据相关报道称,封昌明在洪雅县担任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由于接触面宽了,与老板打交道多了,时常看见他们坐豪车、戴名表、穿名牌衣服,花钱如流水,心里既感慨又羡慕,特别是那些曾穷困潦倒的人,因搞了一两个项目便发迹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慢慢地,他就从羡慕到攀比,心理愈发不平衡。如此一来,随着人生观的异化和蜕变,自然而然的就开始有了改变生活方式的念头,滋生贪欲的心再也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以至于,从那以后,他就把收好处费当成家常便饭,进而形成了可怕的“惯性”,最终使得自己蜕化变质为一名腐败分子。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打过比方,人的欲望犹如烈马,必须有理性的骑手来驾驭。所以,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作“理性的骑手”,自觉管住自己的头,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曰;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爱之有度、好之有道,慎加选择、注意节制,特别是要管住自己的“头一次”。 正所谓,人生贵在善始。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如果我们的第一道防线被冲垮了,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有多少官员在“下不为例”的自我安慰中走向犯罪的深渊。现实生活中,一些别有用心者拉拢腐蚀干部,往往从兴趣爱好打开缺口,只要你一动心,就会陷进去,以致一步步走向深渊。 最后,在笔者看来,前车之鉴犹在,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保持头脑清醒,从严要求自己,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干净干事不出事,健康成长不掉队,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才能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合格的人民公仆。(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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