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吴庆华在其租住的南昌市阳明东路唯客酒店8907房,提供毒品麻古及吸毒工具供其与崔某(女)、帅某某、王某某(女)吸食。当晚20时许,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依法收缴吸毒工具。经依法鉴定,吴庆华等苯丙胺类尿检均呈阳性。2014年3月27日,东湖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吴庆华拘役5个月。南昌县纪委给予吴庆华开除党籍处分。(11月24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吸毒的危害甚大。 吸毒不光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环境的恶化,还会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毒品活动更会加剧诱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何况吸毒容易使人上瘾,坠入罪恶的深渊。 毒品是社会一大“毒瘤”,中央政府早在1950年就发布了禁毒令,近年来更是严厉打击违法吸毒贩毒分子,致力于清扫毒品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国上下正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弘扬优良文化,培养高素质人才。这是新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更是一项长久而又伟大的工程。 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基本职责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同时,修身养性,以身作则,做一名道德高尚的时代好干部。然而,在中央反毒高压态势下,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期,南昌县蒋巷镇三洞村党总支副书记吴庆华别说以身作则,为禁毒尽点绵薄之力,反而容留他人吸毒,此等行为真是让人愤恨。试问,他的道德底线在哪里?笔者认为,这样的基层干部,根本就没有道德底线。 对于像吴庆华这样的基层干部,罪孽深重,仅是开除党籍,拘役5月的惩罚实在是轻了点,不足以平民怨。窃以为,应该对其实行法律制裁,让其在监狱里去反省,方能形成震慑。现在是法治国家,可以顺应时代潮流,将干部吸毒、从事毒品买卖,容留他人吸毒等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惩处到位。同时,要加强干部思想道德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托,教育引导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有通过法治刚性手段与教育柔性方式,方能杜绝干部堕落。 |